
招聘5人1个岗位
为充实我县基层工会力量,进一步加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海南省总工会、海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工联﹝2023﹞1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县工会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具体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乡镇工会、企事业单位工会5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见”,坚定“四个自信”,热爱群众工作和社会公益性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社会工作能力,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电脑操作能力;
(三)具有定安县户籍,年龄18-35周岁(即1989年9月11日至2007年9月1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五)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或具有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或有党群工作经历或熟悉劳动法律法规的,可优先聘用。
(六)存在以下情况之一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者受到处理的;
5.与招聘单位应当回避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初审、组织考试、资格复审、体检、政审考察、聘用公示、办理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
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定安县总工会网站及相关门户网站发布招聘启事。
(二)报名
1.本次招考期间考生自行登陆网站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9月29日8:00至10月13日12:00。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报名,逾期不受理。
网上报名系统:http://hnzmgzp.pzhl.net/index.php
考生要认真了解招聘工作公告,及时准确地提交报名条件要求的材料进行报名,如因材料不全影响报名的,后果自负。
2.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通讯不畅或无法及时联系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需要上传以下证件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明必须一致;
②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③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
④毕业证书;
⑤学位证书(如有);
⑥报考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2);
⑦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定向生、委培生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⑧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有二维码标识);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⑨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址:https://zxgk.court.gov.cn/);查询截图需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及查询结果,查询范围为全国法院;
⑩相应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材料。
3.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考生要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相应岗位,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初审
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网上报名系统在2025年10月13日中午12:00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13日中午12: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系统将于2025年10月13日17:00准时关闭。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通过者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含试用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
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核减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按60%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40%计入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
1.笔试确认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须在报名系统上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视为放弃笔试资格,不能参加笔试。
2.笔试
笔试形式:采取闭卷答题形式。
笔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社会工作实务、基层党建、公共基础知识、工会工作相关知识等内容。
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入拟入围面试人选。拟入围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比例为1:3确定拟入围面试人选,若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确定为拟入围面试人选。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拟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定安县总工会网站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3.资格复审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笔试入围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进入面试,并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定安县总工会网站上公布名单。
(1)拟进入面试人选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提交纸质材料,接受资格复审,核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真实一致。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要求对学历等资料原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原件。
(3)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4.面试
面试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比例为1:3,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
面试名单和时间、地点将在定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定安县总工会网站公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试综合素质(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面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6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竞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相关门户网站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5.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招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比例合成考生的综合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面试成绩相同,须进行追加复试,按复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考试综合成绩将在相关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五)政审和体检
根据考生成绩由高至低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行政审和体检。政审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加体检的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未能按要求参加政审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并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政审、体检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相关门户网站公示。
公示期内,接受群众监督,对反映有问题的及时调查核定。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总工会与聘用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签订劳动合同,统一安排工作。拟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薪酬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和要求
(一)纪律监督。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试用期),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本次招聘工作公告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8—63823147
监督电话:0898—63829545
网上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66165560
(工作日上午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