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62人9个岗位
陵水黎族自治县2025年公开招聘62名幼儿园员额人员工作公告(第一号)
为加快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发展,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陵水黎族自治县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2名幼儿园员额人员。为做好幼儿园员额人员的招聘工作,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规〔2025〕2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幼儿园员额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2名幼儿园员额人员,其中教师54名,保健医5名,财务人员3名(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性侵和违法违纪的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忠于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品行端正,有志从事教育工作,服从组织工作安排,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处分。
4.具有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身体和心理健康,仪表端正、口齿清楚,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不对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已被各级机关(包含参照公务员发管理的事业单录用),已于其他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的,相关单位不愿意解除协议的不接受报名(计算时间截止至报名开始之日)。
8.未满服务期的特岗教师。
9.《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招聘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岗位条件
热爱学前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身体、心理素质,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并符合本公告和《陵水黎族自治县2025年公开招聘62名幼儿园员额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所规定的条件。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在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和“陵水教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7月15日9:00——7月21日12:00。
报名网址:http://hnzmgzp.pzhl.net/index.php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报名,逾期不受理。
网上报名须上传以下原件的电子版扫描材料至报名系统(要求JPG格式,所有扫描件务必清晰,扫描件不清晰者不予以审查报考资格)。
1.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正、反面)。
2.报名登记表(本人亲笔手写签名摁手印并贴照片,详见附件2)。
3.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和本人户口也合并成一张图片)。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视报考考生实际情况提供),202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的须上传附件3。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带有二维码标识的学历认证报告(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结合实际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应聘教师岗位须提供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2025届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的须上传“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应聘财务人员岗位须提供初级会计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应聘保健医岗位须提供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护士及以上资格证书。
7.普通话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报考教师岗位人员提供)。
8.报考承诺书(详见附件3)。
9.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10.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属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出具,详见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在规定的资格复审时间内未能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所有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通讯不畅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均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试用期)。规定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不齐、不清楚或逾期者均不给予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5.公开招聘按岗位招聘职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6.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制度。报考人员必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招聘公告及报考岗位表等,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并提交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期间,报考人员自行登录系统查看资格审核情况,因无法按时补齐、修改报名材料等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者,视为自行放弃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5年7月21日17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统将于2025年7月21日17时准时关闭,2025年7月21日12时后不再接受新增人员报名。已报名且在2025年7月21日17时后按要求补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通过者方可参加考试。
(五)参加笔试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参加笔试确认。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参加笔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不能参加笔试。
(六)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合格并进行笔试确认的考生根据公告通知登录报名系统及时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
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方式、科目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保健医和财务人员岗位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实行百分制,并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一般不低于试卷卷面总分60%,各项成绩折算后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的招聘人数在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9人以下的,比例为1:3,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出现末位同分者同时入围面试。由幼儿园员额人员招聘工作专班组织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和需提交的材料届时以公告为准。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1)面试内容与形式: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内容为教学基本功,如幼儿五大领域,绘画、音乐、舞蹈、讲故事等。财务人员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内容为财务相关知识、专业素养、专业能力等。保健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内容为幼儿保健相关内容、专业素养、专业能力等。
(2)面试时间与地点:待定。
(3)其他要求:面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4.综合成绩与拟聘用人选的确定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综合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计算考生成绩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陵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陵水教育”公众号进行公布。
如报考同一岗位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高者入围;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以学历学位层次排列,高者入围;如学历再出现相同的,以陵水户籍、陵水生源、海南户籍排列优先;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高者入围。加试方式为笔试。
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各岗位招聘职数和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选岗人选。
(八)选岗
选岗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按应聘人员的意愿填报任职学校。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到场填报岗位的,将视为自愿最后填报。应聘人员放弃选岗出现的岗位空缺,经幼儿园员额人员招聘工作专班研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体检
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幼儿园员额人员招聘工作专班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经幼儿园员额人员招聘工作专班研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对体检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十)考察
幼儿园员额人员招聘工作专班根据综合成绩及体检结果,按各岗位招聘职数和考察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员接到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档案材料,配合相关考察手续。因个人档案缺失或与原聘用单位有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完成考察的,后果均由考生自己负责。考察主要审查个人档案和各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材料,查询无性侵和违法违纪等记录。未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提供个人全部审档材料的,考察不合格的,提供虚假材料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经幼儿园员额人员教师招聘工作专班研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一)公示与聘用
1.公示。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陵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陵水教育”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幼儿园员额人员招聘工作专班进行调查处理。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经幼儿园员额人员招聘工作专班研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幼儿园员额人员招聘工作专班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
2.聘用。
(1)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报到,无特殊理由不报到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新聘用人员未就业的,试用期一年,已就业人员试用期半年。档案关系统一转至陵水县教育局。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给予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3)对不严格按合同履行义务或违反师德师风相关规定的,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经教育无效,不适合继续任职的,及时将其解聘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优惠。
(4)新聘用人员服务期为6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不得调离陵水县。
五、相关待遇
幼儿园员额人员在公开招聘、岗位聘用、职称评定、考核奖惩、薪酬分配、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解除聘用等方面统一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定。员额人员参照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列管理。
六、其他说明
(一)本公告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三)拟聘人选在聘用前,因违纪等原因受到学校或相关部门的处分或行政处罚的,幼儿园员额人员招聘专班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考生填报资料失误、上传扫描件不清晰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任何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六)未被聘用者,报名和资格审查时提供的所有材料(除原件外)不予返还,请报考人员自行备份。
(七)招聘信息查询途径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lingshui.hainan.gov.cn/
微信公众号:陵水教育
(八)本公告由陵水黎族自治县2025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员额人员工作专班负责解释。
七、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八、联系方式
地址: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新丰路39号陵水黎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室206。邮编:572400。
监督电话:0898-83315659。
咨询电话:0898-83310860。
系统咨询电话:0898−66165560
附件:1.陵水黎族自治县2025年公开招聘62名幼儿园员额人员岗位表
2.陵水黎族自治县2025公开招聘62名幼儿园员额人员报名登记表
3.报考承诺书
4.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