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1个岗位
一、单位简介
海南省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是经海南省委、省政府批准成立,由海南省属经营性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省属重点国有文化企业,现有海南出版社有限公司、南方出版社有限公司、海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海南凤凰新华出版发行有限责任公司、海南省教材出版公司、海南文体设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等6家二级企业,下设3家图书出版社、2家音像出版社、5家杂志社、1家报社,业务范围涵盖图书、期刊、电子音像、游戏、文化创意产业、酒店、投资、资产管理等多个领域。集团整合出版发行资源,以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需要为目的,致力于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打造引领行业创新发展新标杆,助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文化建设。
二、招聘职位
海南省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名。
三、岗位职责
根据集团发展战略规划,实施集团经营计划,推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稳步提升,规范、完善集团内部经营管理制度,构建组织管理体系、运营体系,负责集团日常经营管理,落实企业经营管理目标和发展目标。
四、招聘条件
以下年龄和任职时间均计算至选聘公告发布之日。
(一)基本资格条件
1.中国内地居民,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廉洁奉公,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中共党员优先。
3.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经审核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二)岗位资格条件
1.热爱出版发行事业,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有国际视野和战略思维,具备与职位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专业素养,市场运营能力强,经营业绩突出,职业操守、职业信用和个人品行良好。具有出版发行工作经历者优先。
2.具有累计5年以上从事文化及相关行业工作经历。
3.累计担任过下列职务之一满2年以上,未满2年的一般应当在同层级副职岗位和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其中文化等相关行业管理职务不少于2年):
海南省直宣传文化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副处级及以上职务,或在海南省管国有文化企业担任相当层次职务及以上管理职务,或海南省内同类型大型民营文化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三)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诫勉影响期未满的、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或正在接受审查的,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5月16日上午9:00至5月22日16:00(共7天)。
2.报名方式:
所有招聘岗位均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完成,不接受邮寄方式或现场受理等方式报名。
3.报名材料:
请按下列顺序打包发送至邮箱。
(1)附件:《海南省属国有文化企业公开招聘报名表》(电子版,粘贴本人近期大1寸免冠彩色照片);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职(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任职文件、奖惩文件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PDF格式);
(3)工作经历、主要业绩及岗位要求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PDF格式)。
邮件主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注意要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二)确认考核名单
按照岗位报名要求,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结合报名材料进行简历筛选,确定进入考核的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者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核面试
由海南省属经营性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进行候选人考核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
(四)体检和考察
通知相关人员赴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应聘人员对体检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向招聘小组提出书面复检请求,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
(五)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综合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聘任人选。
(六)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南海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其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名举报,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聘任
综合面试、体检、考察及公示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任人选,并按有关规定会同相关部门办理聘任手续。
六、管理方式和薪酬待遇
对聘任人员实行任期管理,考核合格可续聘。薪酬采用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并按规定享有相应的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
七、其他说明
(一)按照有关规定,对录用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任职考核期为一年,由海南省属经营性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组织对录用人员进行考核。因经营业绩等原因考核不合格者免职,解除劳动关系。
(二)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招聘过程中将严格为报名应聘者保密。
(三)所有报名提交材料恕不退回。
(四)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原因未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
2.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五)如聘用岗位没有合适人选,则取消该岗位的公开招聘。
(六)海南省属经营性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会同海南省出版发行集团对本招聘公告进行解释。
(联系方式:0898-65379637、66513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