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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基层教育专业技术人才公开竞聘16名公告
昌江黎族自治县基层教育专业技术人才公开竞聘16名公告
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16人

招考人数
16
报名时间
2022.05.10 09:00-2022.05.19 17:00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应聘条件
详见公告原文

竞聘岗位

设立乌烈镇学校、十月田学校农村省级骨干校长2个竞聘岗位,农村省级学科带头人(农村省级骨干教师)14个竞聘岗位(详见附件1)。


竞聘对象和条件

面向全国中小学校校长、中小学教师公开竞聘(含本县校长、教师,不含尚在聘用合同期内的我县2016—2021年期间面向全国招聘的中小学优秀校长、学科骨干教师、农村基层教育人才),本省在编教师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参与公开竞聘的校长、教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涉及年龄、教龄、任职时间等以截止2022年5月10日计算)。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熟悉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与竞聘职位要求相符合的教师资格和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本科及以上学历,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人员不得报名竞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尚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曾有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农村省级骨干资格校长资格条件:

(1)要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校长(含九年一贯制学校)需中小学高级及以上职称、小学校长需中小学一级及以上职称;年龄男50周岁及以下(即1971年5月10日(含)以后出生)、女45周岁及以下(即1976年5月10日(含)以后出生),获得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的可适当放宽5周岁。

(2)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教龄,5年以上(含5年)校级领导或县级及以上研训机构教研员或县级及以上城区规范化(或一级、示范、优质等同等层次)学校中层正职任职经历(以下统一简称校级领导),原则上近3年内任现职校级领导。如近3年内(截至本次招聘报名第一天止)已不担任现职校级领导,须曾任校级领导,且任职期间业绩比较突出,后到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教学业务主管部门任职。

(3)曾被县级(含县级)以上组织、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为名校长、骨干校长、优秀校长或相应荣誉;或任职学校被评为县级(含县级)以上规范化学校、一级学校或同层次学校;担任县级及以上卓越校长工作室主持人。

 (4)教育科研成果。所主持的教育教科研成果(包括教育教学论文、课题研究成果、主编或参编教育著作等),曾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教育学会等教研业务部门和团体的表彰或奖励。

2.农村省级学科带头人(农村省级骨干教师)资格条件

(1)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要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年龄不满40周岁,可放宽到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年龄男50周岁及以下(即1971年5月10日以后出生)、女45周岁及以下(即1976年5月10日以后出生),获得特级教师荣誉称号和近两届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的可适当放宽5周岁。

(2)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教龄,现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曾被县级及以上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为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或相当荣誉;或具有特级教师荣誉称号;或被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或担任地级及以上规范化学校、或担任地级及以上规范化学校或一级学校或示范学校或教育教学先进学校或同层次荣誉学校学科组长、年级组长、备课组长、教育教学业务处室负责人;或担任县级及以上卓越教师工作室主持人。

(4)教育教科研成果(包括教育教学论文、课堂教学竞赛、课题研究成果、主编或参编教育著作等),曾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教育学会等教研业务部门和团体的表彰或奖励。


有关待遇

(一)优先解决编制和岗位

1.聘用的农村地区优秀教育人才纳入我县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和人事管理,人事关系安排调入竞聘岗位所在学校,服务期不少于5年(原民办学校竞聘上岗的教师承诺服务期不少于5年,但其农村地区优秀教育人才待遇以5年为一个聘期确定)。

2.优先解决岗位聘任问题。县教育局负责组织有关学校在核准的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额内,落实聘用农村地区优秀教育人才的聘任工作。如有特殊需要,经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度设置特设岗位,待完成工作任务后或相应等级的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

(二)妥善解决住房及家属子女问题

县教育局和相关学校要为聘用的农村地区优秀教育人才提供周转宿舍,配备桌椅、床、厨具、电视、互联网等基本生活用品;如符合有关条件,可优先安排购买当地安居型商品房;聘用的农村地区优秀教育人才如要求同时将配偶工作关系调入我县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办理;子女接受基础教育和报考普通高校待遇按有关政策办理。

(三)人员待遇及相关补贴

聘用人员除了享受正常工资待遇外,在聘期内还享受优秀教育人才乡镇工作补贴及安家费。

1.工作补贴。依据《关于开展基层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琼人才局通〔2018〕9号),发放优秀教育人才乡镇工作补贴,补贴标准为(具体补助标准详见附件1,均为税前标准):

(1)农村省级骨干校长:8000元/月。

(2)农村省级学科带头人(农村省级骨干教师):4000元/月。

2.安家费。农村省级骨干校长签订五年聘用合同给予安家费10万元(税前);农村省级学科带头人签订五年聘用合同给予安家费8万元(税前)。

3.补贴和安家费发放说明。前五年聘期内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或聘期满未能续聘的,不再发给聘用农村地区优秀教育人才乡镇工作补贴。

服务期未满五年而解除或终止合同(如自行要求调离、辞职、自动离职解聘等)的,已发放的安家费全额退还给发放部门。


竞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2年4月28日至2022年5月9日,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changjiang.hainan.gov.cn/)等公共媒体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0日上午9:00至2022年5月19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竞聘者登录下列网址:

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3876将报名应聘材料扫描上传到系统内。

(2)报名要求:应聘者对照应聘岗位资格条件,上传以下原件的电子扫描材料至系统(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①《昌江黎族自治县基层教育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改革面向全国引进农村地区优秀教育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务必本人亲笔手写签名承诺,未签名者报名无效);

② 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 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④ 学历证书;

⑤ 相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⑥ 相对应学科职称证书;

⑦ 本省在编教师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以及上级主管部门

同意报考证明;

⑧相关的校长和对应学科骨干教师或特级教师证书等专

业称号证书、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证书等,根据需要还须提供任职学校荣誉称号文件等证明材料、各类业绩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由昌江县教育局组织专家组对应聘者递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查看应聘者的学历、资历、业绩等是否达到条件要求。资格审查贯穿竞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结果由昌江县教育局进行公告。

(四)组织业绩评审

  业绩评审分为面试答辩(岗位能力考评)和业绩材料评审两个阶段。

1.面试答辩(岗位能力考评)。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应聘者面试报到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经审查属实后退回原件,应聘者必须对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重点评审应聘者适应岗位的能力。对校长应聘者主要评审其教育思想、办学思路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现场陈述和答辩方式进行;对教师应聘者主要评审其专业知识功底和教学实践能力,通过现场陈述和答辩及微格教学等方式进行。面试答辩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分数的应聘者可进入业绩材料评审阶段。

  2.业绩材料评审。满分为100分,着重考察审核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工作业绩、个人荣誉和学术能力。专家组依据校长、教师业绩材料评审要点,审核应聘者本人提交的应聘材料,进行等级量化评分。

  3.综合成绩公布。应聘者的业绩评审综合成绩按“面试答辩得分占60%、业绩材料评审得分占40%”折算合成。取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评审情况类别设立合格分数线(即可聘用的最低分数线),其中面试答辩得分必须为60分(含)以上。

面试答辩成绩、材料业绩评审成绩和业绩评审综合成绩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者的业绩评审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并组织进行体检和考察。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形式及考察内容。对各类人选均须采取实地考察和函调考察相结合等形式进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被考察对象需向教育局提供相应证件原件供考察人员查阅;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并将考察结果报省教育厅备案。

3.聘用顺序。同一类岗位(学科学段)的应聘者,在综合成绩都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前提下,按高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聘用岗位。其中,若综合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以面试答辩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若面试答辩得分、业绩材料评审得分均相同情况下,则由县教育局协商应聘人员取得一致意见后确定或由县教育局呈报县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后予以综合考虑确定。

4.空缺补位。经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拟聘。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综合评审、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昌江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或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经竞聘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纪律要求

(一)实行回避制度。按《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文件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含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与具体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及提供考试服务的相关机构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回避制度所列的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竞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体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须严守工作程序,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招聘过程及信息按规定做好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三)在竞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凡发现工作人员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凡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加强合同管理与考核

受聘人员分别签订“农村省级骨干校长”和“农村省级学科带头人(农村省级骨干教师)”聘用合同(或劳务合同)并提前报省教育厅备案审查。其中,由县教育局与聘用校长签订聘用合同及任期目标责任书,明确任期内的目标责任;用人学校、教育局与聘用教师签订聘用三方合同(或劳务合同)。签订的合同期限不少于5年(含5年),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聘期满且考核结果在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受聘人员可以续签合同3年,继续享受不低于现标准的乡镇工作补贴。

强化对聘用校长和教师的考核与管理,考核结果作为确定相关待遇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有关说明

(一)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98-66738760、66502026

(二)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拨打电话,节假日及周末休息。

(三)监督举报电话:0898-26633286

(四)报名咨询电话:0898-26630505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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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fenbi.com/s/0040qi


附件:

昌江黎族自治县基层教育专业技术人才公开竞聘报名登记表

昌江黎族自治县基层教育专业技术人才公开竞聘计划岗位待遇标准表

昌江黎族自治县基层教育专业技术人才公开竞聘报名登记表

原标题: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基层教育专业技术人才公开竞聘公告(第1号)
(内容以官方公告为准,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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