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7人4个岗位
根据《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6年北京师范大学宁德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的复函》(宁人社函〔2025〕228号)精神,我校拟于2026年1月开展2026年北京师范大学宁德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4年12月至2007年12月期间出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
4.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
(1)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落款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
(2)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落款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宁德市内公办学校在编教师;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计划招聘7名教师,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6年北京师范大学宁德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每位应聘者只可报1个岗位。应聘者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
三、招聘工作日程安排
(一)线上报名
1.时间:2025年12月26日-2026年1月6日17:30。
2.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扫描以下二维码填写个人信息,并通过电话确认报名情况。

3.材料要求:个人简历,本科学历学位证书PDF版,学历及学位的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PDF版,教师资格证书PDF版,职称证书PDF版,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PDF版,以上材料打包,以“姓名+报考岗位+教师”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笔试
1.时间:2026年1月10日下午14:30-15:30
2.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宁德实验学校
3.笔试名单: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将以短信等形式通知,并发送准考证至考生邮箱。
4.笔试内容:教育综合知识
5.笔试流程: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核对身份,上交通讯工具,根据序号进入相应的考场座位笔试。
6.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入围面试环节。入围面试人员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所报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弃权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现场资格复核
笔试考核合格人员名单将以学校公众号、短信等形式通知,考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复核,审核通过才能进入面试阶段。未能完成现场资格复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审核通过的以短信等形式通知。
1.时间:2026年1月17日9:00-12:00。
2.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宁德实验学校
3.现场资格复核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身份证。
(2)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学信网的学历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3)教师资格证书。
(4)职称证书。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用人单位收复印件一份。以上所有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由应聘者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四)面试
1.时间:2026年1月18日上午8:30
2.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宁德实验学校
3.面试方法:采用专业技能面试的方式考核,按面试成绩从高到底确定拟聘用对象。面试采用片段教学(10分钟)+综合答辩(5分钟)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运用专业知识和新课程理念分析处理教材、组织实施课堂教学、运用教学语言、板书等基本教学技能完成教学目标的能力,以及仪态仪表、口语表达、综合分析能力、思维能力和处理解决教育教学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4.面试内容:考生根据所报考岗位相应学科的指定课时内容进行片段教学,指定课时内容由评委当场抽取。使用教材版本为宁德市初高中学段现行使用版本(高中语文人教版、初中语文人教版、初中数学北师大版、高中美术湘美版)。综合问答为教育通识及学科专业素养,共2题。
5.面试流程:考生集中候考室点名、核对身份、上交通讯工具;工作人员组织考生分组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按序号依序进入考室面试。
6.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评委根据面试考生面试情况独立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评委的平均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作为面试成绩。面试考核合格分数线设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予聘用。若个别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考人数,面试合格成绩定为70分。
7.面试纪律:
(1)考场实行封闭管理。考生进入考场后,要服从组织安排、遵守纪律、保持安静,不得擅自离开指定地点,不得互相交流,考生不得携带电脑、通讯工具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违者按舞弊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于规定时间前进入候考室,迟到15分钟者不得入场,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候考期间允许考生阅读纸质材料,考生除身份证以外不得携带个人物品进入备课室,离开备课室后带齐个人物品,不得返回。考生除身份证以外不得携带个人物品进入考场。
(4)面试作答结束后静候面试成绩,不得影响其他考生的面试,待成绩公布后签名确认并离开考场。
(五)招聘总成绩
招聘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换算后,按5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入招聘总成绩;合格的面试成绩按5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入招聘总成绩。同一岗位出现总成绩同分并列时,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名,面试成绩仍相同,则采取加试方式确定排名。
(六)体检、考核和聘用
体检、考核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按学校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招聘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没有按时参加体检的弃权者(或体检不合格、或考核不合格)空出的岗位,按该岗位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宁德市教育局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宁委办〔2011〕90号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福利待遇
(一)工资标准按照宁德市直公办学校在编教师执行,教师人均年收入高出宁德市直公办学校同学段同职级在编教师25%。
(二)满足市人才政策规定,符合条件人员,可享受宁德市“天湖人才”、宁德市引进教育人才等福利待遇。
(三)可安排入住校内教师周转房。
五、其他事项
(一)每个招聘计划数与笔试报名审核通过人数原则上须达到1︰3(含1︰3)以上方可开考。对少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须经市人社局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
(二)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应聘者提供的各项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由应聘者个人承担相应责任。应聘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考核和聘用资格:
1.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
2.伪造、涂改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的;
3.虚报在校成绩、排名、绩点,或虚报教学工作经历与业绩的;
4.在应聘考试过程中作弊的;
5.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的;
6.体检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
(二)未尽事宜,由北京师范大学宁德实验学校负责解释。
(三)投诉监督电话:0593-2915658(宁德市教育局人事科),0593-2915662(驻宁德市教育局纪检组)。
咨询电话:18965937159(刘老师),18065193757(郑老师),报名邮箱:bnundzp@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