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4人4个岗位
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于1981年7月成立,是中国教育界开展民间对外教育合作与交流的全国性组织。协会总部设在北京,秘书处是常设办事机构。
交流协会旨在积极推动中国教育界同世界各国、各地区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教育、科技和文化事业的发展,增进各国和各地区人民之间的了解和友谊。根据事业发展需要进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4名合同制聘用人员,岗位要求等详见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2025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各学习阶段均要求有相应学历、学位;
(八)以(即将)取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应聘;
(九)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
(十)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获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和相应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十一)年龄不超过42岁(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十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仍在禁考期)的;
3.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5.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程序和方法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可在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20日止,按照模版(附件2)填写“个人简历”,并将填写好的“个人简历”命名为岗位名称+姓名(例:项目管理岗1+姓名)、诚信报名承诺书(附件3)发送至hr@ceaie.edu.cn。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报考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诚信报名承诺书所填写和提供的个人信息应完整、真实、有效,如有不实,由此造成的取消报考资格等后果由个人承担。
本次招聘各岗位的专业要求参考目录为2018年更新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和2024年更新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应聘人员最高学历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专业代码一致。国(境)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专业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备注所学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二)资格审查
秘书处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各岗位应聘人员参加统一笔试。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即时终止其应聘进程。请应聘人员务必确认本人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三)笔试
笔试采用在线考试的形式,满分为100分,所有岗位均须参加综合能力测试,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工作所必需的能力。笔试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以笔试通知为准,笔试前一周内拟进行笔试环境测试。
(五)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组织、综合表达、临场应变等方面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秘书处按照每个岗位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初审不合格或笔试、面试未通过者,应聘终止,不再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和学习表现等。体检、考察人选不合格的,由秘书处决定是否依次递补或放弃该岗位招聘。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教育部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经向上级单位备案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六、有关说明
以上岗位招聘人员不解决北京市户口和事业编制,工资待遇按国家和秘书处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秘书处签订劳动合同。
联系电话:66090069-8019、8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