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6人1个岗位
中国葛洲坝集团是世界500强企业——中国能源建设集团的核心子企业。作为大型基础设施投资建设领域的“国家队”,和水利水电建设的“全球名片”,历经55年发展,从承包商成长为基础设施投融建营一体化、全生命周期服务商,构建了“承包投资双轮驱动、国际国内协调发展、建筑业务提质增效、绿色建材集成创新、数智融合价值赋能”的业务格局。为落实法治央企建设任务,不断加强所属企业法律人才队伍建设,现面向公司内外公开招聘所属企业总法律顾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招聘岗位:所属单位总法律顾问6名,其中2.0级子公司总法律顾问2名,2.5级子公司总法律顾问2名,直管项目公司总法律顾问2名。
2.工作地点:武汉、宜昌、项目公司所在地等。
二、资格条件
(一)子公司总法律顾问
1.基本条件
(1)符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20字”标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较高,政治立场坚定。
(2)高度认同公司的战略目标、核心价值观和企业文化。
(3)熟悉建筑企业经营管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精通法律、合规业务,具有处理复杂或者疑难法律事务的工作经验和能力。
(5)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廉洁从业,身体健康。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行政处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有个人信用严重不良或其他不良从业记录的人员,不得参与公开招聘。
2.任职资格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含律师职业资格等同类资格)。
(3)具有10年以上工作经历(初始学历为硕士研究生的,需具有7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
公司内部员工:2.0级子公司总法律顾问应具有同层级岗位任职经历(6-1级及以上),或6-2级岗位3年以上任职经历并从事过法律事务相关工作,或具有企业二级以上法律顾问(或其他高级技术职称)并担任过企业法律事务机构负责人岗位且6-2级和7级岗位工作累计满4年。2.5级子公司总法律顾问应具有同层级岗位任职经历(7-1级及以上),或7-2级岗位2年以上任职经历并从事过法律事务相关工作,或7-2级和8级岗位累计4年以上任职经历并从事过法律事务相关工作。
公司外部人员:具有同等规模企业总法律顾问岗位1年及以上任职经历,或具有同等规模企业法律事务机构负责人岗位3年及以上任职经历;具有区县级司法机关负责人或同等岗级岗位1年及以上任职经历,或具有区县级司法机关业务部门负责人或同等岗级岗位3年及以上任职经历;具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年及以上任职经历,且具有企业法律事务机构负责人岗位1年及以上从业经历。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5)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以上条件。
(二)直管项目公司总法律顾问
1.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高度认同公司的战略愿景、核心价值观和企业文化。
(3)熟悉项目管理基本知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熟悉法律、合规及风险管理相关业务,具有处理复杂或者疑难法律合规事务的工作经验和能力。
(5)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廉洁从业,公道正派。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诫勉、组织、行政处理尚在影响期内的人员,有个人信用严重不良或其他不良从业记录的人员,不得参与公开招聘。
2.任职资格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初始学历。
(2)具有法律教育背景或法律相关职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企业法律顾问职业资格、国有企业三级及以上法律顾问等)。
(3)具有8年以上工作经历(初始学历为硕士研究生的,需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
公司内部员工:岗级在9级及以上并应有2年以上法律、合规及风险管理相关工作经历。
公司外部人员:具有工程、投资类企业法律事务机构负责人岗位1年及以上任职经历;具有区县级司法机关业务部门负责人或同等岗级岗位1年及以上任职经历;从事职业律师3年及以上任职经历且具有工程、投资类企业法律事务机构1年及以上从业经历。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5)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以上条件。
三、招聘流程
(一)自主报名。公司内外部符合条件人员均可自主报名一到两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公司组织人事、法律合规等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公司党委审批同意后,组织人员综合测试及面试。
(三)综合测试及面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确定后,公司组织人事、法律等部门组织开展能力和素质测试、面试。根据综合测试和面试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
(四)组织考察。根据考察人选名单,公司成立干部考察组对相关人选按规定进行考察和背景调查。
(五)研究确定。公司党委根据人选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
(六)公示。对确定的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无异议人选推荐至相关企业办理录用和任职手续,公示结果影响任职的,按有关规定取消聘任。
四、录用说明
录用人员薪酬待遇按聘用企业的薪酬管理制度执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且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或解除劳动关系。
五、报名说明
1.填写提交《公开招聘报名表》(电子版+签名扫描版)及《公开招聘报名人员信息表》(电子版)(详见附件1-2)。
2.《公开招聘报名表》后需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业绩成果证明、获奖证书、任职证明等资料扫描件(要求扫描件清晰可辨,材料不全者不予接收)。
3.上述资料须整理为压缩文件(文件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现工作单位),发送至邮箱:pzhao0737@cggc.cn。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5日18时。
4.应聘者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公司承诺对应聘者信息严格保密。
5.应聘者应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畅通,以便能及时联系。符合面试条件人员将进行电话联系,不符合人员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