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9人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人才引进工作,根据《漯河市2025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工作方案》(漯组通〔2025〕1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源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引进计划
2025年漯河市源汇区事业单位计划引进人才9名,岗位条件等有关详细信息(见附件1)。
二、引进方式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引进条件和对象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引进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①引进对象要求在报考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②专业目录参照:学科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博士生、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所列情形。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8.在漯河市域内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三)条件说明
1.本次人才引进,凡涉及年龄等要求的:本科毕业生为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放宽至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报考者应以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
3.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所在院校须入选2026年度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200名或2026年度US.NEW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200名或2025年度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200名。
4.其他要求:招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期三年(含试用期),在市内最低服务期五年。
四、引进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笔试(部分岗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经源汇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班同意后,在源汇区人民政府网站(www.yuanhui.gov.cn)上公开发布。
(二)组织招聘。
1.报名。本次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6年1月5日8:00—2026年1月9日17:30。
报名所需材料:①《漯河市源汇区2025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和考生本人签名的纸质扫描件);②有效身份证原件扫描件;③毕业证和学位证(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手续扫描件);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通过学信网下载);⑤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⑥证件电子照(要求原照片须为蓝背景,正面免冠近期2寸证件照,jpg格式)。
报名方法和要求:以上报名材料按序号合并扫描为1个pdf文件,pdf文件和《报名表》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lhyhrsj@163.com。邮件和报名材料(pdf文件)统一命名,格式为:报考单位+姓名+手机号码。
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或材料不全的视为弃权。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拟引进人才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规定的,取消报名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
核减取消岗位:进行笔试的岗位,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报考博士研究生及副高级职称以上高层次人才岗位的人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2.资格审查。本次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条件的,均应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资格初审(2026年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2026年1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源汇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班办公室统一组织资格审核小组,对报名人员的资料进行初审。每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得再报其他岗位。报名信息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报名人员应在报名结束前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核。初审结果将通过源汇区人民政府网站(www.yuanhui.gov.cn)进行反馈通知。
资格复审(2026年1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1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网上报名通过初审的人员,在漯河市源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提交的材料应与报名时提交材料一致,包括:
①《漯河市源汇区2025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绿色通道报名表》,考生本人签名的纸质版一式2份。
②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③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2份。
④报考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等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⑤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手续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⑥近期2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3张,要求原照片须为蓝背景。
3.笔试。对报考学历学位要求为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岗位,设置笔试环节。岗位代码分别是:YH03、YH04、YH05、YH06、YH07。
①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②时间安排。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③笔试成绩查询。报考者可登录源汇区人民政府网站(www.yuanhui.gov.cn)查询笔试成绩。
根据各岗位拟引进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4.面试确认。进入面试的应试者,应在面试前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面试确认时,应试者提交本人《2025年漯河市源汇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面试资格确认表》(附件3)、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确认时,发现应试者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主动放弃面试的应试者,本人应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以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核实记录为准。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确认的,按主动放弃处理。
面试确认期间出现应试人员空缺时,根据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确认,并发布面试确认递补公告,递补只进行一次。此后,在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等各环节如出现岗位空缺,均不再递补。
5.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①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主动放弃。
②对报考学历学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或副高级职称以上的岗位,只设置面试环节,不再进行笔试。岗位代码分别是:YH01、YH02、YH08、YH09。
③对未设置笔试环节岗位的,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的应试者进行面试。应试者的面试成绩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6.考试总成绩。设置笔试环节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只设置面试环节的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在源汇区人民政府网站(www.yuanhui.gov.cn)公布。
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班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序,不影响同岗位其他考生的成绩排序。
7.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引进人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8.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员。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对拟聘人选自主组织考察,提出考察意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岗位要求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9.公示。根据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引进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在招聘公告相同范围发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入编、工资待遇等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的,按程序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有关要求
(一)本办法所列政策措施仅适用于我区2025年度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
(二)源汇区纪委监委对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监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取消聘用资格。对存在上述情节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严肃招聘工作纪律,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规定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招聘工作全流程公开、公正、公平。
咨询电话(工作日工作时间):0395-2136655;监督电话(工作日工作时间):0395-3369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