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5人19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南阳市中医院拟面向社会招聘高层次人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招聘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55人。招聘人员为事业差供编制。具体岗位及条件见《南阳市中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职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三)副高级职称不超过4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正高级职称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
5.南阳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ensheju.nanyang.gov.cn/)、南阳市中医药管理局(https://zyy.nanyang.gov.cn/)和南阳市中医院网站(http://www.nyszyy.com/)进行发布。
(二)报名方法
采用网上投递电子简历方式报名,提交简历、学历学位证明、任职资格证书、学术成果证明及代表作等材料至电子邮箱:nyszyyrsk@126.com。在邮件主题和附件标题加注“岗位+职称+姓名”。咨询电话:0377-63869627。
1.报名所需材料包括:
(1)《南阳市中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职称证、个人所有学历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扫描件;
(3)个人所有学历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从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jpg);
(5)在职人员须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6)随报名表个人手写签署《诚信承诺书》,须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
2.报名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0日17:30止,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工作安排、用人需求以及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情况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条件是否符合。应聘者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名者承担。对符合初审条件的进行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面试综合考核,面试前要进行面试确认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本人真实、完整的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职称证书等原件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或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综合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70分(不含70分)者,将不予聘用,成绩并列的进行面试加试。面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在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具体要求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拟招聘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论作为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政治考察不合格者,坚决不予聘用。因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考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资格复查、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等纪律的,一律取消资格。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招聘单位按照国家、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
0377-63869627(南阳市中医院组织人事部)
监督电话:
0377-63030065(南阳市中医药管理局机关纪委)
0377-63030336(南阳市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科)
0377-63869958(南阳市中医院纪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