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人4个岗位
郑州大学药物安全性评价研究中心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科研助理6名,从事生物分析、制剂分析、临床检验、病理技术等相关工作。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一)生物分析人员1名;
(二)制剂分析人员2名;
(三)临床检验人员1名;
(四)病理技术人员2名。
三、岗位职责
岗位 名称 |
岗位职责 |
招聘人数 |
生物分析人员 |
1.负责生物样品中药物分析方法的建立、验证等; 2.负责试验方案的撰写、实施、数据整理和分析、报告撰写等。 |
1 |
制剂分析人员 |
1.负责供试品/对照品的管理和配制、药物分析等工作; 2.负责药物分析方法的建立、实施等; 3.负责实验仪器设备的验证、管理及日常维护保养。 |
2 |
临床检验人员 |
1.从事临床检验、动物病理技术以及组织病理学/骨髓涂片诊断等工作; 2.能够评价病理数据,撰写病理检查报告。 |
1 |
病理技术人员 |
1.负责动物样品的血液学、血液生化、凝血、尿常规等临床检验项目,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及时; 2.对检验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和报告,及时发现异常数据并进行复查和核实; 3.负责临床检验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校准工作。 |
2 |
四、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心健康,能够适应岗位需要。
(二)岗位条件
岗位 名称 |
岗位条件 |
招聘人数 |
生物分析人员 |
1.药学、分析化学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年龄原则上应在35周岁以下 3.能熟练操作液相色谱仪、质谱仪等; 4.需具有2年及以上生物分析工作经历。 |
1 |
制剂分析人员 |
1.药学、化学、生物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原则上应在35周岁以下 3.需有2年及以上药物分析相关工作经历,了解各类药物剂型的特点和制备原理; 4.具备一定的问题解决能力,对实验中发生的可能影响实验结果的情况能有效采取措施并书面报告。 |
2 |
临床检验人员 |
1.兽医病理学、病理学、基础医学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年龄原则上应在35周岁以下 3.需有2年以上动物技术操作工作经历; 4.持有兽医证或有GLP从业经验者优先。 |
1 |
病理技术人员 |
1.医学检验、医学、兽医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原则上应在35周岁以下; 3.需有2年以上动物技术操作或临床检验的工作经历; 4.有GLP从业经验者优先。 |
2 |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行政、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方式
(一)采用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18日。
(二)有意应聘者请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
(三)请将以下材料同时发送至报名邮箱:rczx@zzu.edu.cn,hnghzz@yeah.net。邮件主题请按下列格式注明:“应聘岗位+毕业院校+姓名”。例:“生物分析人员+郑州大学+张**”
1.应聘人员登记表(Excel格式);
2.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及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所有文件需由PDF合并为一个文件,以PDF文档形式发送;
3.与应聘人员登记表同底版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要求蓝底,jpg格式,大小为130*160像素,照片清晰,文件命名为“毕业院校+姓名”。例:“郑州大学+张**”。
六、资格审查及考核
(一)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以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考核时间及地点。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查询报名邮箱反馈信息。若因个人原因影响应聘,后果自负。
(二)若报名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应聘人员应按要求补充或者更换,并及时提交,未按期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应聘人员应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按时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应聘。所有参加现场考核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原件(身份证、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以及该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材料原件)以供核查。若现场核查材料有弄虚作假或材料不全者,取消应聘资格。
七、体检聘用及派遣
(一)本次招聘为劳务派遣人员招聘。考核通过人员由河南贯恒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与河南贯恒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郑州大学人事部备案后,派遣至郑州大学药物安全性评价研究中心工作;
(二)拟聘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按照合同履行职责。试用期期间经郑州大学药物安全性评价研究中心考核不合格者,派遣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三)拟录用人员若为在职状态,应在入职时提供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离职证明等),以确保拟录用人员与原单位无劳动关系存续情况,方可签订劳动合同。
八、工资待遇
税前工资:5000-10000左右/月(含单位和个人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具体面议。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371-65688704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