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20人1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禹州市公安局委托社会劳务派遣公司公开招聘120名巡防队员,从事社会治安巡逻防控工作。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3.年龄18至35周岁(1990年10月至2007年10月期间出生);
4.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5.性别限男性,身高170cm以上;
6.具有履行巡防队员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期间因违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其他不适宜从事巡防队员工作的。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以下人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人员;
6.国家和河南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25年10月24日8:00起至2025年10月30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https://new.zkybm.com/),按要求注册后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及个人照片,待资格审核通过后进行缴费,在缴费截止时间内没有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网上注册时,报考人员须妥善保存注册密码,用于查询报考资格审核结果等事项。报考前要认真阅读公告内容,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应当全面、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误报、错报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上传个人照片时,须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要求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白底,jpg或jpeg格式,原始字节大于30kb,像素大于300×215,照片要清晰、无变形。
2.资格初审。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学历、年龄、个人简历等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审核意见。报考者应在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要及时修改完善相关信息并重新提交报考申请,逾期未按要求修改完善并上传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修改完善信息上传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18:00。
3.网上缴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25年10月30日24:00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缴纳报名费用”,按照每人30元的标准交纳考务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2025年10月31日14:30至11月2日9:30,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已确认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按照提示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格式,可打印多份备用)。考生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政审、聘用等均需要提供准考证,要妥善保管;如因考生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内容为公文写作、法律知识和时事政治,满分100分。
2.考生须持有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有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3.笔试时间、地点通过禹州人社微信公众号、禹州警界微信公众号发布。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拟聘用人数1.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达不到比例的,全体进行面试)。
2.面试资格确认: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参加面试人员报名填报的学历、年龄、身份等信息进行现场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通过禹州人社微信公众号、禹州警界微信公众号发布。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确认时,需考生本人现场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本;
(2)笔试准考证;
(3)毕业证和学历认证报告;
(4)退伍证或退伍审批表(退役军人需提供);
(5)离职证明或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需提供);
(6)个人征信报告;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面试原始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5.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有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体能测试。
6.面试时间、地点通过禹州人社微信公众号、禹州警界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体能测试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拟聘用人数1.5: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如达不到比例的,全体进行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设置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两个项目,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相关要求。
3.进入体能测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4.体能测试时间、地点通过禹州人社微信公众号、禹州警界微信公众号发布。
(五)体检
1.根据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拟聘用人数1.2: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达不到1.2:1的,全体进行体检)。
2.体检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通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时间、地点通过禹州人社微信公众号、禹州警界微信公众号发布。
(六)考察政审
1.根据体检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政审人员(如达不到1:1的,全体进行考察政审)。
2.考察政审按照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3.考察政审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察政审情况,按照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并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按时报到,按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到禹州市公安局从事巡防工作,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不参加岗前培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人员管理和薪酬待遇
1.本次招聘的巡防队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2.聘用人员在岗工作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辅警人员管理规定进行管理。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3.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待遇按照禹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现行标准执行。
4.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服装、装备。
五、注意事项
1.此次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请及时查看禹州人社微信公众号、禹州警界微信公众号,因考生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4.后期因人员离职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进行体检、政审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报名咨询时间:
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报名咨询电话:
19503831055张老师
18838174004李老师
附件:禹州市公安局2025年招聘巡防队员职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