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3人
平原示范区消防救援大队
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是我国消防救援力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收13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政府专职消防员计划按照岗位招收13名,其中,执勤消防车驾驶员2人、战斗员10人,通信员1人,分配到平原示范区消防救援大队下辖消防站工作。具体岗位见(附件3)
二、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报名、考核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在考核、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持有通信专业、游泳、舟船艇驾驶及运动员方面证书的优先录取。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奉献意识,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应当符合国家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的政治条件和国家《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规定的职业健康条件:身高165cm以上,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
4、政府专职消防员招收对象,战斗员、通信员为18至28周岁的男性公民(即1997年10月1日至2007年10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和职业院校的消防及相关专业毕业生、持有无人机飞手证、舟船艇驾驶证、游泳和体育教练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即1995年10月1日至2007年10月1日期间出生)。驾驶员需具有B2及以上驾驶证,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即1990年10月1日至2007年10月1日期间出生)。
5、因消防救援工作特殊性,从事战斗员、通信员、驾驶员等一线执勤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如因年龄、伤病等因素,不适宜从事当前工作的,将安排转岗或不予续签劳动合同。对于曾经或正在患有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或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周围神经损伤等因训练量增加由隐性转为显性,且体检时不易及时发现的,在招聘阶段未如实报告的,在培训或试用期、工作期间再发病的,按照劳动合同无效处理。
四、有下列特长之一的,优先录取:
1、掌握大型车辆和机动设备维修保养技术,持有相关专业证书且经验丰富的;
2、掌握良好的游泳技能和救援理论或持有潜水救援证书的;
3、有体育特长,身体健康,具有市级以上篮球等体育联赛经验或取得相应证书的;
4、有烹饪特长,持有中级以上厨师资格证,有一定烹饪能力;
5、播音主持、新闻采访与报道、新媒体运营、摄像编导、美术广告动画、音视频剪辑,中文、新闻、汉语言、广播电视等相关专业的,有一定新闻写作能力、扎实的文字功底和策划能力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
1、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2、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刑事处罚、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和有吸毒史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曾因违反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的情形。
六、招收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他人代报)---体能测试---政治审查---岗前培训体检---岗前培训---办理聘用手续。
(一)报名。1、时间:10月2日至10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再受理。2、地点:平原示范区消防救援大队(平原示范区秦岭路与平原大道向北200米路西门岗处)。咨询电话:7535119。3、所需材料:报名时,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毕业证(若有遗失,原毕业学校出具证明,并留学校联系方式)、退伍证、个人征信证明、驾驶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蓝底彩照)、填写纸质《平原示范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1正反打印)。
(二)体技能测试。1、体能测试项目包括3000米、100米、单杠引体向上、立定跳远,达标标准见(附件2)。2、体能测试中有两项不合格的人员,予以淘汰。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3、驾驶员技能测试项目为:侧方停车、倒车入库、半坡起步。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
(三)政治审查。体能考试通过的考生根据各报考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聘用计划1:1的比例,由平原示范区消防救援大队为考生发放《介绍信》,考生到户籍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未按要求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视为自愿放弃。特殊情况平原示范区消防救援大队也可派专人到考生户籍地派出所进行实地考察。
(四)岗前培训体检。政审通过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进行,由个人自行到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缺项或未在三甲以上医院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
(五)岗前培训。政治审查合格的人员,按聘用计划1:1的比例,根据各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培训人员。所有岗位应聘人员必须进行为期2个月的岗前强化培训(试用期),成绩合格者,继续留用;成绩不合格的,按照规定予以退回;培训期期间免费食宿,按照培训期工资标准发放,培训未满1个月的无工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视为自愿放弃培训。
(六)聘用。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予以淘汰。培训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为录用人员办理工资发放等手续,并按规定办理有关社保项目。录用人员的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平原示范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录用人员的平时表现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录用人员在合同期内有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或者出现其他不能适应岗位需求的情况,可以按相关规定予以解聘。
七、工资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录用政府专职消防员包含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高危补贴、岗位补贴等,共计5400—6500元(含五险一金)。担任站长助理、班长、文书、通信员、驾驶员等职务,增发200-1000元/月的岗位补助。
(二)生活待遇:统一发放被装,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伙食标准,实行集体就餐、集体住宿。每年免费身体健康检查一次。
(三)保险待遇: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为政府专职消防员办理养老、工伤、失业、生育、医疗和住房公积金。另外为政府专职消防员购买人身意外险。
八、纪律与监督
应聘人员必须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参加报名、体能测试、体检、政治考核、培训,否则均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考生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此次招聘由平原示范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聘工作,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最终解释权归平原示范区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九、管理模式
按照《新乡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队员管理规定》和《平原示范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在保证执勤力量、队伍无特殊任务的情况下,实行轮休制,每月休6-8天。
十、政治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员表现优秀的,给予优先参加骨干培训、入党、学驾驶、晋升岗位等级等奖励。符合招录条件且表现优秀的政府专职消防员,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和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考试。
附件1:平原示范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附件3:平原示范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收计划
附件1:平原示范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doc
附件3:平原示范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收计划.doc
审核:寇洪磊
编辑:曹沛
制作:新乡市消防救援支队全媒体中心
来源:平原示范区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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