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5人5个岗位
因我院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卫生院队伍建设,经尉氏县门楼任卫生院支部委员会研究,经向尉氏县卫健委人事申请报备,经党组会议决议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试、政审、体检、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及人员要求
本次招聘人5人,中医医师1名,中医内科医师1名,口腔医师1名,皮肤科医师1名,全科医生1名。(计划详情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地址:开封市鑫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人民路西段技工学校西邻)
(三)报名时间:2025年9月16日至9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再受理。
(四)报名材料:
1.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执业证书等有效证件。以上提供的证件须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五、考试和体检(采用面试+体检形式)
(一)统一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集合,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经审验后方可参加面试,证件不齐的不允许进入考场。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同时测试面试人员的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责任心、人际合作与协调、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正式开始前,对进入面试的考生先抽签,然后进行面试。记分时,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平衡后再公布面试成绩。
3、面试人选:全员参加面试,对于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者,面试成绩为零分。
4、面试总分为100分。根据最后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5、对于因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所造成的空缺,将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二)统一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应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除符合招聘条件规定外,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机构提供体检报告。报考人员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接收到体检报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体检组织机构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3、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录用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4、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六、政审
1、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并对考察对象进行档案审查。
2、考察不合格的,从总成绩排名顺序中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政审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尉氏县门楼任卫生院参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受聘人员签订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如试用期内表现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无责取消聘用资格。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一年期满后,根据本人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办理相关人事关系;不合格者,解除劳动用工关系。
八、其它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与面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印制任何与本次招聘有关的辅导资料。
(三)拟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指没有提到、没有列出来的事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九、咨询电话:0371-23200868、18237887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