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41人
为全面强化稳就业举措,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力度,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3号)文件要求,结合荥阳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1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且已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兼顾困难”的原则,通过报名、面试、体检等程序,择优聘用。
(一)报名面试及体检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及面试时间:2025年9月17日--2025年9月19日
2.体检时间:2025年9月20日--2025年9月21日
3.报名地点:见附件1荥阳市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职位表
4.报名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3、6、7、10页);
(3)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底色不限);
(4)本人常住地乡镇、街道人社服务机构出具的《公益性岗位安置推荐函》。
各用人单位结合本单位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并自行组织体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审核公示
用人单位于2025年9月22日12:00前把拟聘人员报名资料报送市人社局就业服务科(602室),审核后对符合条件人员将在郑州市政务公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三、待遇和管理
(一)公益性岗位实行劳务派遣,由用工单位负责日常管理、考核,被录取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报酬按荥阳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二)本次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使用期限不超过3年,解聘时无经济补偿(此次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