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清丰县第一高级中学始建于1951年,总占地120亩,建设有教学楼、实验楼、宿舍楼、办公楼、运动场等标准化设施,学校先后荣获河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先进集体、“绿色学校”、濮阳市“文明校园标兵”“教育质量先进学校”等近百项荣誉。
一、选聘职位
清丰县第一高级中学校长1名(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的基本条件;
(三)熟悉教育教学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学高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五)具有五年以上高中一线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并具有两年以上高级中学副职岗位任职经历或者三年以上高级中学中层管理工作经历;
(六)年龄原则上在50岁以下(1975年1月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原则上应任满一个任期);
(七)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格次;
(八)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根据濮阳市人才引进政策执行;
(九)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聘:
1.曾经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存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规定的行为,且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
6.曾因管理失职导致校园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被免职的;
7.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
8.与选聘单位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等需回避的亲属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清丰县人民政府网”和“清丰党建”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选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2025年9月1日8:00—2025年9月4日18:00,如实填写《清丰县公开选聘高级中学校长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将报名登记表及以下资料扫描件发送至rsg8698017@163.com。
资料扫描件包括:
1.证书:本科及以上各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表等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2.教育教学成果:科研获奖、课题成果、论文著作、业内奖项、荣誉称号等相关材料电子扫描件。
3.电子版照片(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jpg格式,不超过200KB,照片以“姓名”命名)。
4.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5.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经历证明(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关单位提供)。
6.个人履职报告(见附件2)。
(三)资格审核: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联合会审,审核结果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反馈,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始终。
(四)实绩评估:以百分制综合评定应聘人员实绩,确定进入面谈评定环节人员。
(五)面谈评定:以结构化面谈的形式进行百分制评定。
(六)政审考察:根据总成绩高低排序,总成绩=(实绩评估×60%)+(面谈评定×40%),以1:2的比例报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人选。
(七)体检及公示: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0393-8698017监督电话:0393-7233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