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4人14个岗位
根据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卫发〔2021〕1号)、《关于做好2025年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和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豫卫人函〔2025〕22号)等规定,郑州航空港区组织实施2025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14人,各招聘岗位、人数和岗位条件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对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
(2)报考1001、1002岗位的考生需满足本科阶段专业为临床医学专业。
(3)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执行。在上述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可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岗位专业需求等,综合研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国家、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三)说明
1.“年龄”表述中的“*年1月1日以后出生”和“学历、学位、职称”表述的“以上”均包括“含”。
2.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3.2025年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尚未取得证书的报考人员,须在面试资格确认时提供住培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三、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每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
(一)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9∶00至7月22日17∶00。报考者统一登录考试报名平台(http://gqrs.caigon.cn/),按照报名流程和有关要求进行注册、报名,需点击“提交审核”完成报名操作。
报名前,报考者应认真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所填报的报名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本次考试不再进行笔试资格预审,报考者应仔细阅读公告,全面了解岗位要求,与自身实际情况逐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等,理性、审慎选择报考岗位,避免误报、错报。如因报考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导致影响应聘或被取消应聘资格的,其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上传照片时,要求原照片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原始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71-55950370
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网上缴费
已提交审核并通过的报考者,应于2025年7月23日12:00前登录原考试报名平台(http://gqrs.caigon.cn/)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要求进行缴费将视为放弃报名。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缴费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以上规定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可于取消岗位公布后至7月25日17∶00前,通过原报名网站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未重新选报的,按自动放弃处理,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三)收费标准
根据河南省发展改革委、河南省财政厅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四)打印准考证
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25年7月30日9∶00至8月2日9∶00,通过原考试报名平台(http://gqrs.caigon.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报考者面试资格确认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卫生类专业知识》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安排
2025年8月2日上午8∶30-10∶00,《职业能力测验》。
2025年8月2日上午10∶30-12∶00,《卫生类专业知识》。
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3.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卫生类专业知识成绩×50%。
4.笔试成绩查询
阅卷工作结束后,报考人员可登录原考试报名平台(http://gqrs.caigon.cn/)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资格确认
1.根据各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等信息详见郑州航空港官方网站(https://www.zzhkgq.gov.cn/zwxx/gkzp/)发布的笔试成绩查询及面试资格确认有关事项公告。未按要求参加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资格确认须提供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和本人签字的《附件2: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25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基本信息表》(附件2)等原件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应试人员为留学回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试人员为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面试资格确认时,发现应试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应试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4.面试确认期间出现应试人员空缺时,根据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确认,并发布面试确认递补公告。
(三)面试
应试者应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集合,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当天,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的考生进行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应试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行为规范,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试题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论坛、微信、微博、抖音等互联网平台传播。
面试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签字确认。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2位,并在郑州航空港官方网站(https://www.zzhkgq.gov.cn/zwxx/gkzp/)公布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岗位因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笔试、职业能力测验和面试的成绩都相同的,加试一场面试,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要求在郑州航空港官方网站(https://www.zzhkgq.gov.cn/zwxx/gkzp/)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医德医风、业务能力、有无违法犯罪等情况。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六、公示、聘用
(一)根据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州航空港官方网站(https://www.zzhkgq.gov.cn/zwxx/gkzp/)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之日起20日内)不报到的,视其放弃聘用资格。
(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试用期时间及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待遇保障
(一)经费补助。省级财政对特招的研究生每人每年补助9500元,补助3年;对特招的本科生每人每年补助6000元,补助5年。补偿经费在服务期内分年度拨付。
(二)纳入编制。特招的研究生、本科生确定聘用后按程序纳入编制管理。
(三)职称晋升。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晋升高级职称时,外语、论文不作硬性规定。
八、履约要求
拟聘用的特招毕业生须与聘用单位签订书面服务协议书,明确服务年限和权责关系等。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偿经费,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九、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公告、公示、通知等均在郑州航空港官方网站(https://www.zzhkgq.gov.cn/zwxx/gkzp/)发布。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及聘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按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查实,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拟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不服从分配的、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微信公众号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未尽事宜按国家、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资格咨询电话:0371-86191606
招聘监督电话:0371-861997898619929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