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18人3个岗位
根据《关于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卫发〔2021〕1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2025年面向社会为县乡两级医疗机构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为全市县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共招聘118名医学院校毕业生。其中研究生10名,本科生78名,大专生30名。各区县(市)招录人数详见附件,具体招录单位和岗位详见相关区县(市)公告。
二、招聘对象
毕业专业为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口腔医学、预防医学、康复治疗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药学、中药学、护理学和医学信息管理等医学专业毕业生(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应届和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医学院校普通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在全日制院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发布全市总体公告。7月31日前,各区县(市)结合实际自行制定招聘方案并在区县(市)政府网站发布或在卫生健康、人社部门官方网站同步发布。招聘工作由各区县(市)组织实施,对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紧缺岗位,可按程序核准采取考核方式招聘。
四、待遇保障
相关政策详见《关于继续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意见》(豫卫发〔2021〕1号)、《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和《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
五、履约要求
由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含按国家规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
六、咨询电话
巩义市卫健委:0371-64385189
登封市卫健委:0371-62832781
新密市卫健委:0371-60882022
新郑市卫健委:0371-56920195
中牟县卫健委:0371-62156190
金水区卫健委:0371-58527969
中原区卫健委:0371-67892965
二七区卫健委:0371-68970030
管城区卫健委:0371-66245924
惠济区卫健委:0371-63639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