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6人5个岗位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思想政治辅导员26名。
一、学校简介
洛阳理工学院位于十三朝古都—洛阳,是省属全日制本科高校,拥有王城、开元、九都三个校区,校园环境优美,文化底蕴深厚。学校以工学为主,聚焦新材料、智能制造等学科,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被誉为建材行业人才培养摇篮。学校是河南省唯一拥有5个国家级创新创业平台的高校,设有19个二级教学院部,58个本科专业,涵盖八大学科门类,在校生2.7万余人,联合培养研究生200余人。学校获国家教学成果奖2项,省级教学成果奖20项,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省级1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5门,省级85门。有教职工1900余人,各类人才近200人,聘请专家、企业兼职教师400余人。建有国家级、省级科研平台37个,近三年获省部级以上奖励27项,获批科研项目227项,实现成果转移转化461项,转化金额4599万元,服务企业120余家。
二、组织领导
成立书记、校长为组长、其他校领导为副组长,人事、组织、教务、纪检及用人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由主管人事工作的副校长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处长任办公室副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及之后出生);
(2)2023年、2024年、2025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并获得硕士学位(含经教育部认证学历的海外留学回国研究生),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
(3)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聘用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其他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所列情形;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招聘范围和条件严格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执行。
四、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进人计划,招聘26名具有研究生学历思想政治辅导员。详见附件1《洛阳理工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思想政治辅导员计划一览表》。
五、信息发布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hrss.henan.gov.cn)及洛阳理工学院网站(http://www.lit.edu.cn)同步发布招聘信息。洛阳理工学院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组织实施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zhaopin.jyt.henan.gov.cn/default.aspx?sid=18,进入“河南省属大中专学校教师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岗位报名时间为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7月15日。应聘人员注册后登录报名系统并按照要求填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录密码,并凭此密码登录招聘系统查询相关信息。
2.每人限报一个应聘岗位,请应聘人员慎重选报。
3.网上资格审查,2025年7月17日18:00时前,公布网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审查者须本人按照规定时间到学校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确认需携带材料包括:
(1)《洛阳理工学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报名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本科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的第一学历至最高学历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人员提供由硕士研究生就读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在附件下载)及毕业生推荐表;
(4)党员证明材料,由学校或单位组织部门或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
(5)个人简历1份。
上述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人事处牵头组织。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考试工作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2.面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笔试分数相同者,共同进入面试。面试采取实际操作、答辩等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
参加面试有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有人员缺考形成竞争的,面试继续进行,未到者为0分。
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在学校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且超出招聘计划定额的,对并列考生进行面试加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出现递补考生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确定递补对象。
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考生须提供完整个人人事档案。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或不能提供完整个人人事档案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出现递补考生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确定递补对象。
(四)拟聘人员公示
学校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洛阳理工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并经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将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
(一)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学校网站,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其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二)招聘期间联系人:宋老师、于老师
咨询电话:0379-65928113、0379—65928115
监督电话:0379-65928037(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0371-69691970(省教育厅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