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黑龙江供销龙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23年7月,是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全资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为进一步优化业务团队结构,拓展公司业务经营,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系统内部及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岗位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采取社有企业内部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招聘业务岗2人。
二、岗位职责
主要负责客户开发与拓展、客户关系维护与管理、销售目标达成、市场信息收集与分析、内部协作等。
(一)客户开发与拓展:
通过多种渠道(如电话、网络、展会、陌拜等)积极寻找、识别并接触潜在客户,建立联系并推进销售线索转化。
(二)客户关系维护与管理:
深度维护现有客户关系,定期拜访,了解客户需求变化,提升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处理客户日常咨询、投诉,协调内部资源,解决客户问题,确保客户服务质量;挖掘老客户的二次销售和交叉销售机会,提升客户生命周期价值。
(三)销售目标达成:
负责完成公司分配的年度销售指标,跟踪销售进度,分析销售数据,及时调整策略以确保目标达成。
(四)市场信息收集与分析:
收集、分析负责区域、行业的市场动态、竞争对手信息、客户反馈,为销售策略和市场决策提供依据;定期提交市场分析报告和销售预测。
(五)内部协作:
与公司各部门有效沟通协作,确保客户项目顺利交付和问题解决。
三、资格条件
1.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和品行修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坚决维护企业利益,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保密意识与事业心,执行能力强。
3.具有良好的履职记录,工作认真积极,能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身心健康,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须满足履行岗位职责的基本要求。
四、岗位条件
1.年龄30周岁及以下(公历1995年10月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国际贸易、市场营销、经济学、统计学等相关专业。
2.熟悉企业业务流程和运营模式,能高效完成本岗位工作以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较强的问题解决能力和应变能力,能够及时应对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挑战,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公司认为应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期内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等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与拟聘任单位领导人员及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
5.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7.其他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五、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3日至11月7日,逾期报名无效。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报名人员填写《应聘表》(详见附件1),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形成一个单独文件(PDF,不压缩),发送至报名邮箱lszh@gxlssm.cn,文件标题格式为“招聘岗位+应聘者姓名+联系方式”,超期发送的应聘材料以及未按要求提交应聘材料者不纳入资格审查范围。
3.报名材料:
①个人应聘表。
②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
③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包括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
④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如有一并提供。
(二)资格审查与报名公示
1.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得小于3:1,未对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发布补充招聘公告,延长报名时间,如仍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该招聘岗位。
2.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拟进入面试人员参加现场面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三)组织面试及审定人选
面试采取“个人介绍+提问答辩”形式进行。
1.个人介绍。应聘者进行工作汇报,内容含工作经历、自身竞争优势及未来工作计划,限时5分钟。
2.提问答辩。招聘评委组提问,招聘者答辩,限时5分钟。
(四)招聘结果和背景调查
根据招聘考评得分结果,汇总拟任人选建议,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对拟任人选进行背景调查。
(五)决定聘任人员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过充分酝酿,依据民主集中制原则,经集体研究讨论决定聘任人选。
(六)任前公示
对拟聘任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薪酬福利
薪酬待遇标准按照《黑龙江供销龙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七、有关要求
(一)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应聘过程中,有关人员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招聘及应聘人员个人信息,对违反有关规定人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应聘阶段应聘人员体检、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八、其他
招聘过程受招聘监督小组监督。
咨询电话:15546552779
工作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新湾路88号黑龙江供销大厦
监督电话:0451-84617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