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5人5个岗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继续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中编办发〔2025〕107号)和《关于开展2025年黑龙江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推动我县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补充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呼玛县开展2025年全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5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呼玛县2025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乡村医生岗位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2025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一般为18周岁(含)以上、35周岁(含)以下,即2007年9月22日(含)至1989年9月23日(含)期间出生。
5.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须为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其中专业为:本科中的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医康复学(5年制可以考执业资质、4年制不能考)、中医骨伤科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科中的临床医学、中医学、中医骨伤、针灸推拿等具有考取执业医师(含助理)资格的专业。
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5年7月31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到村任职大学生岗位报名条件
2025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思想政治素质好,在校或工作期间表现良好,身体健康,有志从事基层村卫生所工作。
关于岗位最低服务年限、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在村卫生室服务不低于5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入职后3年内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如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由乡镇卫生院按程序与其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拟聘用人员向县卫生健康局申请执业注册,注册程序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办理。根据当地实际落实社会保障待遇,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不断改善乡村医生执业环境。
(三)不得报考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且在禁考期(记录期)内的人员。
6.按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线下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呼玛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本次招考采取线下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应携带以下报名材料:
①2025年全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⑤招聘单位要求的其它佐证材料。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9日-10月1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逾期不再补报。
咨询电话:0457-3518337
报名地点:呼玛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呼玛县呼玛镇迎宾街8号二楼北数第二个房间)。应聘人员到现场报名、资格审核。
(三)考试
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考试方式主要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笔试、面试招考比例均为1:3,对难以形成竞争的招聘岗位,可按规定降低或不设开考比例。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具体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自备黑色碳素笔。
本次考试笔试总成绩100分,并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呼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3个工作日。
(2)面试。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内容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人际交往、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综合能力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并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并在呼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7个工作日。
(四)考察与体检
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并在呼玛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1.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体检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公示。对于符合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应于12月31日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在村卫生室服务不低于5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
本次公开招聘的所属乡镇卫生院负责与应聘人员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期限,办理聘用手续。由县卫健局复核汇总并上报地区卫生健康委备案,由省卫健委统一公示进行注册。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通过呼玛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核、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呼玛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呼玛县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本次考试咨询电话如下: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0457-3518337
监督举报电话:0457-3512940
上述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