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50人5个岗位
为进一步落实《黑龙江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实施办法》(黑财规〔2024〕11号)、《关于深化党建引领作用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相关工作的通知》(哈人社发〔2025〕25号)文件精神,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服务效能,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兜底保障作用,南岗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录劳动保障协理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录数量、补贴标准
此次公开招录劳动保障协理员(公益性岗位)50人。按照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市区内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的通知》(哈人社发〔2024〕68号)文件规定,被聘用人员岗位补贴为2288元/月,并为其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不含个人应缴纳部分)。
三、公告发布网站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hrbng.gov.cn
四、招录条件
(一)招录对象
根据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需求,招录对象为户籍在哈市6个主城区内年龄在45(含)周岁以下(1979年9月25日及以后出生),有计算机操作技能的就业困难人员。上述人员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通过就业困难认定并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详见附件1)。
(二)补充招录条件
1、报考人员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自愿从事基层公共服务事业,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愿意扎根基层,身体健康;
3、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5、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6、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7、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认证;
8、未曾享受过公益性岗位安置。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4.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并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法定登记手续,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监事、理事、负责人等,或通过其他途径实现就业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录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环节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3日至17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楼204室(哈尔滨市南岗区宣化街451-4号)
3.报名所需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附件2);②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③户口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④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⑥《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首页、就业登记页、困难认定页原件及复印件;⑦《诚信承诺书》(附件3);⑧2寸近期同版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4张;⑨微信搜索小程序“电子营业执照”投资任职情况查询是否有营业执照信息,将查询状态页面打印。
4.报考人员根据《招录计划表》(附件4)报名,报考人员限报一岗,重复报送以报名时间内最后一次报名信息为准;
5.报名截止后,对考生提交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审核不合格考生,将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如需补充完善材料等相关事宜以电话通知要求为准。请各位考生保持报名手机号码畅通,以免影响考试。
6.咨询电话:0451-82526298;咨询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工作日)
7.具体面试时间、地址将在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网站查看相关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二)考试环节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面试围绕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相关工作等内容,主要考察考生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依据考生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出现考生面试成绩并列,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如有考生放弃可以在报考同一岗位人选中,按照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录取人员纳入人才储备库管理,择优补充。
(三)体检环节
体检由南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南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电话通知为准。
(四)公示及录用
根据工作需要,拟录用人员需服从报考岗位内具体工作地点调剂,否则不予以录用。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南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岗前培训
南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新招录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岗位专业知识、就业政策、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
七、人员管理
(一)被聘用人员属基层服务平台专职工作人员,安排在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工作,岗位名称“劳动保障协理员”,按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
(二)被聘用人员上岗后试用期2个月,合格后与服务街道(乡镇)签订期限不超过3年的就业援助协议。
(三)被聘人员录入到《黑龙江省金保工程一体化平台》。
(四)在协议执行期间,被聘人员因公伤残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工作终止就业援助协议的,其相关待遇按照《黑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伤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公益性岗位援助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八、招录纪律
为保证招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录工作由南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部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1-82705754。
报考考生必须遵守公开招录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考试、体检等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取消录用资格并严肃处理。
特别提示:
南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辅导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南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