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6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按照《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退役军人公益性岗位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招聘公益性岗位6名
岗位设置:辅助训练岗位
工作地点:鸡东县鸡林乡民兵训练基地
二、招聘条件
(一)鸡东县辖区城镇户籍,已登记失业或符合登记失业条件,服役满5年以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男性;并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未就业人员。
(二)旅团级“四会”教练员优先,有军士参谋、班长、训练骨干经历优先,中共党员优先,参加过省或军以上范围内。比武竞赛优先,有立功受奖记录优先,参加过反恐维稳、抢险救灾或重要安保警戒任务的优先,同等条件,学历高者优先。
(三)热爱国防事业,具备较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身体心理健康、政治立场坚定,无不良嗜好。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招聘范围之内:
1.名下有营业执照或担任企业法人、股东、高管、监事等职务的;
2.正在享受其他就业补贴政策的;
3.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的;
4.已领取养老保险金的;
5.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6.近一年内单位缴纳过社会保险、公积金的;
7.名下有营运车辆、门市房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10.在部队或地方受过处理的、有不良记录的及其他不适合武装性质工作的不列入招聘范围。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5年9月18日—2025年9月24日(工作时间)。(注:公告期五个工作日)
(二)报名地点:鸡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电话:0467---5596388
(三)报名方式:本人持一寸照片(1张)、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退役证》及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证明本人近一年内不存在单位社保缴费、缴纳公积金,以及工商注册登记、有营运车辆、门市房等情况),材料不全者不能参加下一招聘环节。
(四)考核方式:采取面试的方式,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方式公平公正开展招录。
(五)入选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将在“鸡东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众号公示。
四、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月岗位补贴为1750元,用人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所需资金由就业补助资金支付,个人缴费部分由本人承担,用人单位依法依规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参加工伤保险。
五、聘用年限
聘用一期为三年,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可延至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