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69人
一、招聘计划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和学生工作实际需要,拟公开招聘辅导员69名(校本部51名、威海校区7名、深圳校区11名)。其中,招聘“宸星计划”辅导员不超过48名(校本部不超过36名、威海校区不超过5名、深圳校区不超过7名),其余招聘专职辅导员。未产生合适录用人员的岗位,学校视情况另行组织公开招聘予以补充。
学校(校区)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和福利保障。录用至校本部和威海校区的人员与学校(校区)签订固定期限聘用合同,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录用至深圳校区的人员与校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实行员额制管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身心健康,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掌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和知识,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务相关知识,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外语交流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6.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
7.“宸星计划”辅导员须为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应届非定向本科毕业生,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本校本科生,符合《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生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哈工大本〔2018〕100号)文件中我校免试推荐研究生资格基本条件。
(2)外校本科生,取得所在学校推免指标且通过我校接收推免生考核。
“宸星计划”辅导员获聘后,第1年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第2年起开始边学习边工作,硕士毕业后择优续聘到校内相关岗位,未续聘者按硕士毕业生就业。
8.专职辅导员须为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应届非定向硕士、博士研究生。如为在站博士后或2025年出站的博士后,或从海外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1年以内者,也可报名。博士后年龄应在32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1.注册报名
应聘人员应于规定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http://rszp.hit.edu.cn,按提示要求注册、填报志愿校区、填写简历、上传附件材料扫描件,提交报名。“宸星计划”辅导员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9日17:00,专职辅导员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17:00。附件材料扫描件包括:
(1)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见模板)。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3)本科起各学历阶段成绩单、排名证明等。
(4)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5)报名系统中所填奖项获奖证书等。
(6)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应聘人员所在学校相关部门公章)、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
(7)专职辅导员应聘人员还需提供:已毕业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资格审查
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应聘条件,确定笔试人选。资格审查结果请应聘人员登录http://rszp.hit.edu.cn个人账号查看。
3.考核
(1)笔试:考核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与公文写作等,通过笔试确定面试考核人选。
(2)现场确认:进入面试考核人选面试前需参加现场确认,携带报名时上传的附件材料原件等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3)面试:重点考核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岗位匹配度等。过程中进行组织考察,由考察小组与相关人员谈话,对应聘人员思想情况和现实表现等进行评价,形成考察组鉴定意见。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不超过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通过人选,通过人选根据总成绩高低按平行志愿方式确定拟录用校区。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和准入查询
学生工作部(处)/团委组织考核通过的人选在哈尔滨工业大学医院或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人事处对考核通过人选进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体检合格且准入查询无问题者进入审批环节。
5.审批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由哈尔滨工业大学校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学工部门分配校内具体用人单位。
6.公示
根据有关规定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7.报到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报到。如逾期不能报到或博士后不能出站或不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中共预备党员不能转正,或提供信息不真实,或发现有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情况,取消录用资格。
四、纪律要求
凡与学校教职员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简历中填写清楚,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当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者录用资格。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人事处董老师,0451-86403740
学生工作部(处)/团委郑老师,0451-86415867
威海校区龙老师,0631-5687398
深圳校区徐老师,0755-26908264
人事处
学生工作部(处)/团委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