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04人
根据《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黑人社规〔2020〕3号)规定,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结合嫩江市实际,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保安、保洁、保绿、便民服务等公益性岗位人员10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条件
嫩江市户籍居民(异地户籍常住嫩江市人口须有居住证),年龄女20-48周岁(1977年8月14日含当日-2005年8月13日),男20-58岁(1967年8月14日含当日-2005年8月13日),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有就业要求和劳动能力。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
1、大龄失业人员;
2、符合条件的残疾失业人员(有一定劳动能力);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4、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以金保工程网登记失业时间为准);
5、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6、县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军人配偶、烈属、单亲家庭抚养未成年人;
登记失业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招录范围之内:
1、有工商营业执照或其它工商注册信息的;
2、正在享受其它就业补贴政策的;
3、已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的;
4、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
5、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
6、有政策文件规定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相关事宜
1、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公益性岗位开发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由用人单位通知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嫩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登记备案。
2、公示:拟聘用人员须在嫩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相关待遇
1、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岗位补贴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750元执行。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手续,三种社会保险费按规定比例分别由人社部门和聘用人员承担。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要求缴纳。
2、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限为三年,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报名材料:符合报名条件人员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张、《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2张、户口(居住证)首页和本人名页印到一张纸上复印件2张。
报名地址:嫩江市就业服务中心(老卫健局)就业创业股三楼308室。
联系电话:0456-7522578
报名时间:2025年8月14日至2025年8月25日(法定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