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求,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根据哈尔滨市南岗区教育局《关于加强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临聘教师招聘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区教育局审核批准,拟招聘临聘教师2人,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小学学段教师)
通识教师2名。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养与品德:
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二)学历要求:
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所报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三)资格要求:
持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体育教师优先(体育教师岗位包括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优秀退役运动员、优秀退役军人)。
(四)综合能力: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心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五)年龄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5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六)个人身份:
应聘教师个人应为可以签订劳动合同的自由人,无编制、无企事业身份。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符合条件并有报名意向的老师电话联系于校长。
(二)资格审查:
2025年8月12日上午9点,地点:哈尔滨市清滨小学校(南岗区学府三道街52号)
学校对应聘者的学历、教师资格证等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请携带报名登记表2份(下载并填全项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审核。
(三)考核评价: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考核采用笔试和面试,笔试占综合评定40%,面试占综合评定60%,综合评定为最终成绩。
笔试:考察教育理论、学科知识等。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与试讲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教学能力、班级管理、教育理念等。
(四)体检:
组织通过考核的人员进行入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予录取。(体检医院为南岗区人民医院)
(五)政审:
通过公安系统核查应聘者有无违法违纪记录,通过征信系统核查个人信用情况。通过全国教师管理系统进行准入查询或通过访谈或者原单位出具《师德工作评价》等方式,深入了解拟聘用人员的全方位表现。
(六)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与学校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七)联系人:于校长
联系电话:13069866822
哈尔滨市清滨小学校临聘教师申请登记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