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5人23个岗位
哈尔滨银行成立于1997年2月,总部位于哈尔滨市。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在天津、重庆、大连、沈阳、成都、哈尔滨、大庆等地设立了17家分行,发起设立东北地区第一家金融租赁公司——哈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第一家消费金融公司——哈尔滨哈银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银行业协会“2024年中国银行业100强”中位列第42位;在英国《银行家》(TheBanker)发布的“2025年全球银行1000强”榜单位列第192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开展管理岗位及总行专业岗位社会招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管理岗位。
序号 |
单位 |
岗位 |
工作地点 |
人数 |
1 |
哈尔滨分行 |
副行长(中层正职级) |
哈尔滨市 |
1 |
2 |
总行理债业务总部 |
副总裁(中层正职级) |
1 |
|
3 |
省内分行 |
行长(中层正职级) |
黑龙江省内 |
1 |
合计 |
3 |
(二)总行专业岗位。
序号 |
部门 |
岗位 |
工作地点 |
人数 |
1 |
公司机构金融部 |
业务管理岗 |
哈尔滨市 |
1 |
业务推动岗 |
1 |
|||
2 |
消费信贷部 (信用卡中心) |
产品经理岗 |
2 |
|
风险预警岗 |
1 |
|||
科技系统岗 |
1 |
|||
3 |
金融市场部 |
黄金及衍生品交易岗 |
1 |
|
宏观经济研究岗 |
1 |
|||
信用研究分析岗 |
1 |
|||
同业客户管理岗 |
1 |
|||
产品管理岗 |
1 |
|||
风控合规管理岗 |
1 |
|||
运营支持岗 |
1 |
|||
4 |
零售金融部 |
产品经理岗 |
2 |
|
5 |
资产管理部 |
信用评审与风险控制岗 |
1 |
|
投资经理岗 (固收/大类资产方向) |
1 |
|||
交易员岗(投资交易) |
1 |
|||
法律合规岗 (产品和投资审查) |
1 |
|||
6 |
对俄与跨境金融总部 |
国际结算岗 |
1 |
|
外汇交易岗 |
1 |
|||
7 |
内审稽核部 |
风险审计岗 |
1 |
|
合计 |
22 |
二、管理岗位招聘条件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及《哈尔滨银行(集团)管理岗位员工选拔任用及考核工作条例》要求,结合分行经营实际需要,拟聘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及申报岗位具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良好的政治素养;
2.高度认同我行经营理念、企业文化、战略目标,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具有良好职业操守和品行素养;
3.熟悉国家宏观经济和金融政策、相关行业政策,熟练掌握银行业务知识,具有城市商业银行分行副行长岗位所需要的理论、政策、专业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
4.身心健康,身体状况胜任相关工作岗位要求;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担任拟任职务所需独立性;
6.具有良好的品行、声誉及经济、金融从业记录,未在问责影响期内;
7.个人信用记录良好,个人及家庭财务稳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无不良行为记录,无犯罪记录,无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8.符合我行履职回避制度规定,不存在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情形;
9.符合金融监管部门关于金融从业人员其他任职条件。
(二)具体条件
1.中国大陆籍,中共党员,且具有3年以上党龄;
2.具有10年以上银行工作经历,具有3年以上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省级分行部门或下设分行副职(或相当岗位)及以上岗位工作经历或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城市分行正职(或相当岗位)及以上岗位工作经历;
3.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及以上,如经历、经验特别丰富的,曾担任国有大型银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省级分行部门或下设分行正职的(或相当岗位),可放宽此项条件;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熟悉所任职地区经济金融环境,具有较为丰富的业务资源;
6.熟悉银行经营管理工作,具有信贷管理、资产运营等多岗位工作经验。
三、总行专业岗位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2.全日制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身心健康,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主动性强,踏实坚韧,积极乐观,有较好的抗压能力;
4.信用记录良好,个人及家庭财务稳健,无大额信用贷款或担保。非不良贷款责任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无不良行为记录,无犯罪记录,无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5.具有良好的书面与口头表达能力、岗位胜任能力与发展潜力,具有突出的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业务拓展能力;
6.具备行业相关领域从业经验,认同我行经营理念、企业文化、战略目标,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7.符合我行履职回避规定。
(二)具体岗位要求及工作职责详见附件
四、用工形式
正式员工,试用期六个月。
五、薪金待遇
包括基本薪资、绩效奖金、福利等,依法享受各类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具体薪酬标准根据市场化原则确定。
六、报名方式
(一)简历投递:应聘者可登录招聘官方网站
(http://companyads.51job.com/companyads/2025/hrbb/recruit/index.html),在“招聘职位”栏目下,选择相应岗位进行在线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9日17:00时。
(二)应聘者信息将被严格保密。应聘者须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填报信息与事实不符,我行有权取消测评成绩及录用资格。
(三)我行将通过简历筛选、测评、背景调查等程序,择优确定录用人选。
(四)我行未委托任何机构提供相关考试资料或培训课程,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总行专业岗位招聘具体要求及工作职责.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