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人3个岗位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选人进人工作的通知》(黑办发〔2017〕14号)有关规定,哈尔滨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哈尔滨市学生发展服务中心因工作需要,决定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其中具备专业技术副高级职称人员1名,具备专业技术中级职称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人岗相适、公平竞争的原则,通过考试考察的方式择优选调。
二、选调范围
黑龙江省内中小学校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选调职位和数量
具体选调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2025年哈尔滨市学生发展服务中心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选调计划表》)。
四、发布公告
(一)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s://www.harbin.gov.cn/haerbin/c107195/202508/c01_1071486.shtml
(二)哈尔滨教育云平台:https://www.hrbeduy.com
五、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品行端正;
4.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实绩突出,近5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与《选调计划表》中选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及中小学教师系列所需级别职称;
6.报考中级职称岗位的人员,年龄要求在45(含)周岁以下(1979年8月5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副高级职称岗位的人员,年龄要求在50(含)周岁以下(1974年8月5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选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选调计划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有师德违规问题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遴选、选调)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
5.在试用期内或与所在单位约定服务期年限未满的;
6.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回避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7.干部人事档案存疑或尚未认定清楚的;
8.不符合选调条件、岗位要求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由哈尔滨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1日—2025年8月15日
8:30-11:30、13:30-16:30
2.报名地点:哈尔滨市教育局人事处
(哈尔滨市道里区上游街69号219室)
3.报名所需材料
(1)《2025年哈尔滨市学生发展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2份;
(2)2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2张;
(3)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2份;
(4)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地区或国(境)外院校毕业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5)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
(6)全面体现个人工作成绩的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供的业绩材料类别详见《2025年哈尔滨市学生发展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业绩考核基本要求》(附件3)和《2025年哈尔滨市学生发展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业绩材料清单》(附件4),复印件按顺序装订。
4.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只限选报1个岗位。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5),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
5.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后,中级职称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该岗位选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副高级职称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该岗位选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2∶1。若达不到比例,取消该岗位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或选调资格。如因个人原因提供报名材料不完整,造成报名不成功的,责任自负。
6.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相关工作经历必须与选调岗位要求一致。
(2)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
(3)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哈尔滨教育云平台发布的通知,并保持通讯畅通,以免影响后续考试等环节。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选调任何环节的,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考试
1.报考中级职称岗位的人员:考试分为笔试、业绩考核和面试,由哈尔滨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可根据哈尔滨市教育局电话通知到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1)笔试
①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
②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职业规范、政治理论知识、法律常识等。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总分为100分。
③笔试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符合要求,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报考人员需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④本次选调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合格分数线由市教育局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详见哈尔滨教育云平台通知。
⑤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一周内,在哈尔滨教育云平台公示笔试成绩。
(2)业绩考核
业绩考核主要考察工作实绩,依据《2025年哈尔滨市学生发展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业绩考核基本要求》和本人提供的个人工作业绩材料,组成业绩考核组进行评定,业绩考核总分为100分。
(3)面试
①确定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进入面试人数与选调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哈尔滨教育云平台公示3个工作日,同时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②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选调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等。面试时间不超8分钟,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8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报考人员面试。
(4)公布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业绩考核成绩×10%+面试成绩×30%。
计算考试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相加,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哈尔滨教育云平台公布。
2.报考副高级职称岗位的人员:考试分为业绩考核和面试,由哈尔滨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1)业绩考核
业绩考核主要考察工作实绩,依据《2025年哈尔滨市学生发展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业绩考核基本要求》和本人提供的工作业绩材料,组成业绩考核组进行评定,业绩考核总分为100分。
(2)面试
依据业绩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进入面试人数与选调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业绩考核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哈尔滨教育云平台公示3个工作日。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方式、要求与报考中级职称岗位人员相同。
(3)公布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业绩考核成绩×10%+面试成绩×90%。计算考试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相加,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面试结束一周内将考试总成绩在哈尔滨教育云平台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1.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调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2.体检。体检由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实行体检结果互认。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选调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报考人员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哈尔滨教育云平台的通知。
3.考察。考察由哈尔滨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组成考察组对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突出政治标准,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并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党组织的意见,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审查干部人事档案、审查是否有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选调资格。考察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选,在哈尔滨教育云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
如因拟选调人员个人原因放弃选调,哈尔滨市教育局可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经同级人社部门同意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合格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办理调转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照人事调配程序和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按照选调岗位予以聘任及兑现相关待遇。
八、工作纪律
为保证公开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选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察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取消选调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0451-84617725
监督举报电话:0451-84619312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6:30
特别提示:此次公开选调工作,选调单位及哈尔滨市教育局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公开选调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开选调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公开选调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信息,均与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无关。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