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0人2个岗位
现因学生工作以及科研与项目工作需要,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2025年现面向本学院本研毕业生招聘辅导员助理、科研助理岗位共20个。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并重、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综合能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招聘原则。
二、招聘计划
辅导员助理岗位10人,主要协助学院辅导员老师处理日常行政事务。科研助理岗位10人,主要协助学院科研团队相关科研项目的实施、管理。
三、招聘条件
1.思想积极进步、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热爱科研工作,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奉献精神;
2.身心健康、性格开朗大方、表述能力强、善于与人沟通,具备与工作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条件;
3.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熟练运用计算机及各类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
5.熟悉常用办公软件及科研相关软件,自觉维护学校利益,坚持原则,依法办事。
四、招聘程序
应聘报名→资格审查→学院审定聘用名单→公示→签订聘用合同。
(一)应聘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1日--2025年8月7日
2.应聘人员应提供如下电子版材料:
(1)填写附件一:《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2025年辅导员助理、科研助理报名表》;
(2)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3)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的扫描件和近期全身彩色照片。如有其他相关证明,如工作经历证明或科研成果证明,请提供;
3.所有材料整理成一个压缩文件后发送电子邮件至以下邮箱:2685530669@qq.com。
(二)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或材料不符合岗位要求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学院审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四)公示及录取
1.录用情况将在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网站予以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
2.对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报道时间为2025年9月1日,15个工作日内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聘用人员聘期期限原则上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期满后不再续签,劳动合同自动终止。受聘人员在聘用期限内考取研究生或另有就业岗位,可随时协商终止聘用合同。
(五)签订聘用合同
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服务协议),聘任期间属于学校编外学院临时聘用人员。
五、薪酬管理
工资按照不低于哈尔滨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缴纳社会保险或商业保险。
六、有关事项
1.应聘人员可先投递电子版个人简历(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及其他成果证明材料(如发表论文等材料)等),筛选合格者,将以电话或邮件的方式通知,请保持手机畅通。
2.聘用后发现聘用人员有伪造学历、相关资格证书、工作履历、年龄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或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人:张老师、康老师
联系电话:18804650602、13199440876
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8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