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5人3个岗位
一、企业简介
黑龙江中盟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2019年划归至黑龙江省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管理。2022年组建成为新产投集团资产管理平台公司,拥有化工、热电、水务、林业、盐业等众多实体产业,注册资本10亿元,全资及控股企业11家,资产总额42亿元。本次中盟集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权属企业有:绥化中盟热电有限公司和黑龙江辰能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绥化中盟热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是集供热、发电于一体的节能环保型企业,经济性质为国有,为黑龙江中盟集团有限公司二级子公司,注册资本5,800万元,主营业务为供热和发电。项目总投资为16亿元,建设规模为8炉3机(其中:4台每小时130吨循环流化床蒸汽锅炉、4台116兆瓦循环流化床锅炉、2台25兆瓦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和1台30兆瓦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装机容量80兆瓦;敷设完成供热一、二级管网总长151公里,设有一级网换热站48座,下设热力分配站379个,供热面积1327万平方米,占绥化市主城区供热面积的60%。
黑龙江辰能林业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是企业性质国有林场经营管理公司,为黑龙江中盟集团有限公司二级子公司,注册资本27650万元。公司经营总面积13636.1公顷,林业用地面积11035.51公顷,森林总蓄积量139万立方米。公司以营林生产、森林资源管护经营为主,林业产业发展为辅,经营业务范围包括造林、森林采伐、木材销售、木材加工、林产品经销、森林防火、森林有害生物防治、林辅农田经营、农业种植、场地租赁、林业规划服务、农林副产品生产销售、生猪和家禽生产销售。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要求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岗位共计3个,招聘总人数5人(具体岗位及职责要求详见附件1:中盟集团招聘岗位人才需求一览表)。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2.诚信守法、廉洁从业、执行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3.具备吃苦耐劳和踏实肯干精神;
4.具有应聘岗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业务协调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和执行能力;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限制报名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未过影响期的;
3.曾被开除职务和学籍的;
4.因涉嫌违纪违法正被调查处理的;
5.品行不端、弄虚作假、道德败坏,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
7.存在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情形的。
四、招聘流程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统一采取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详见附件1),按规范格式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并在邮件主题处写明应聘单位全称+应聘岗位+姓名;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13日24:00前报名有效(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延迟上交者不予接收。
3.报名材料:报名人员须填写附件2:《应聘人员报名表》(需附本人照片),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留学证明、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有效期内)、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身份证等扫描件(PDF版)材料。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简历筛选同步进行,工作人员会严格按照招聘公告的条件要求开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环节,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通过者会以短信或电子邮件形式告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另行通知。招聘岗位如果没有产生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或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人数要求,将取消相应岗位的选聘。
(三)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每个岗位一套试卷。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成绩合格者均可入围面试。
2.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入围的应聘人员采取自我介绍和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自我介绍时间不超过5分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基本情况、专业能力、应聘优势以及应聘岗位工作思路;自我介绍结束后,进行半结构化面试。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比例计算,按招聘岗位人数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如应聘人员均不符合录用要求的,终止该职位的选聘。
(四)体检及背景调查
拟聘用人员须提供近期三甲医院体检报告,公司根据其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是否符合聘用条件;同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背景调查,进行资格复审。如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根据有关规定,对拟录用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录用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予以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认真如实填写应聘信息。因未认真填写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拟录用人员必须提供符合录用手续的相关材料,如不能提供相关证明,不予录用。
(三)笔试、面试地点
笔试、面试地点:在所报考单位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应聘人员可与报名企业进行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