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强化我省就业统计工作,提升劳动力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加强劳动力调查基层人员力量,根据《关于协助市县统计调查机构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4]552号)文件要求,根据工作需要,伊美区统计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1名
二、招聘岗位
全日制岗位人员,协助完成劳动力调查等统计工作。
三、工作地点
国家统计局伊春调查队
四、聘用条件
1、具有伊美区户籍及常住人口,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使用办公软件,45周岁以下。
2、经户籍地、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社区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五、不符合招聘人员条件
1、未被认定为就业困难的人员;
2、注册企业(含参与企业经营)或从事个体经营;
3、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参加职工社会保险;
4、由其他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
5、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人员。
六、岗位待遇
(一)伊美区公益性岗位补贴:1750元/月
(二)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聘用后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不含个人应缴部分)。
(三)聘用期限:伊美区统计局与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三年期聘用协议。
七、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拟被招聘人员——选取岗位——公示——与用人单位履行聘用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伊美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从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30日。
(二)报名时间
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三)报名地点
国家统计局伊春调查队
(四)报名所需携带材料
1、身份证、户口、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材料;
3、近期2寸蓝底照片4张;
4、《伊美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5、《伊美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承诺书》(附件2)。
(五)资格审核
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的证件及就业困难认定材料进行初审,拟聘用人员提报区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在伊美区人社局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用人单位与本人办理聘用手续并报送区人社局存档备案。
八、退出机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公益性岗位协议。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2、上岗后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参与企业经营的;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死亡的;
4、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确因工作需要调整岗位,不服从岗位调整的;
6、无故旷工连续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7、严重违反或不服从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九、纪律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相关信息通过伊美区人社局公众号发布。报名人员应及时关注公众号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公开招聘要求及进程。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不知晓流程等环节,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包括入职后),任何环节中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均取消其参加后续环节资格。
3、招聘工作对过程、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十、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国家统计局伊春调查队
苗女士1310458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