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6人3个岗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稳就业、扩就业和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缓解当前各用人单位工作人员不足的压力,按照《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黑人社规〔2020〕3号)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录用。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共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6人。其中庆安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大厅6人,庆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大厅6人,庆安县社会经济调查中心4人。
三、招聘范围
庆安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需在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上已注明。
四、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觉悟高,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管理,能够很好完成用人单位安排的具体工作;
3、年龄45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疾病;
5、符合工作岗位要求能胜任工作岗位职责;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①受过公安机关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②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③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相应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④有工商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股东等人员和有工作单位并正缴费参加养老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人员;⑤已领取养老保险金的;⑥被安置过公益性岗位聘用期满和不符合二次安置的人员⑦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确定拟聘用人选。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庆安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s://www.hljqingan.gov.cn)“公示公告”栏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需提交材料:①《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附件1);②本人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③电子工商执照、住房公积金小程序个人信息截图,并本人签字确认(按附件2流程查询);④二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⑤诚信承诺书(附件3);
3、报名时间: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4、报名地点:庆安县人社局409室,电话:0455-4324542。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考察基本沟通表达能力、公共服务意识以及计算机基本操作能力。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聘用人员。
(四)公示与聘用管理
根据面试评分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3年期满后,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自动终止,停止发放各项补贴,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期间由用人单位履行用工管理主体责任。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被聘用人员月岗位补贴为1750元(个人缴纳保险未扣除),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
六、相关说明
报名人员需及时关注公告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部门无法联系到报名人员造成错过招聘任何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