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61人
一、选调单位
1.市直单位:中共双鸭山市委组织部、中共双鸭山市委讲师团、双鸭山市总工会、双鸭山市交通运输局、双鸭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双鸭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双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鸭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双鸭山市审计局、双鸭山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双鸭山市自然资源局、双鸭山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双鸭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双鸭山市经开区管委会、双鸭山市社保事业中心、双鸭山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双鸭山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双鸭山市非税收入中心、双鸭山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双鸭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双鸭山市社会化档案托管中心、双鸭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双鸭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2.县(区)直单位:中共集贤县委办公室、中共集贤县委组织部、中共集贤县委宣传部、中共友谊县纪委监委、双鸭山市尖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双鸭山市尖山区商务局、双鸭山市尖山区林业和草原局、双鸭山市尖山区农业农村局、双鸭山市尖山区档案馆、中共双鸭山市岭东区委组织部、中共双鸭山市四方台区委组织部、双鸭山市宝山区工业信息科技局、双鸭山市宝山区统计局。
二、选调对象
1.招录范围的高校2023年在校应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优秀毕业生。
2.全日制本科在招录范围的高校就读,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3年在校(国内高校)应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全日制本科或硕士在招录范围的高校就读,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2023年在校(国内高校)应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
上述条件满足其一即可。不包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本科生、研究生,独立学院毕业生,民办高等院校毕业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的毕业生。
三、优惠政策
市直机关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优惠政策
1.一次性补助政策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一次性兑现安家费分别为5万元、3万元;
2.生活补贴政策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连续发放3年生活补贴,每人每月分别为2000元、1500元;
3.购房补贴政策
在双鸭山市区内购房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购房补贴8万元、6万元;
4.住房政策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免费入住人才公寓;
5.其他政策
招录双鸭山市选调生均可享受双鸭山市“选调生服务驿站”优惠服务。
县(区)直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优惠政策
(一)尖山区
1.住房政策
签订在尖山区工作5年以上协议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为其免费提供公租房;
2.一次性补助政策
签订工作5年以上协议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一次性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安家费。
(二)岭东区
1.住房政策
招录到岭东区直单位的定向选调生,均可免费入住岭东区人才公寓。
2.其他政策
招录到岭东区直单位的定向选调生,为其在辖区内政务办理、体检就医、子女求学等开通绿色通道,并享受专班服务;岭东区域内免费乘坐公交车,到部分旅游景点、餐饮商家享受最优惠折扣;优先参加学习进修、实践考察,优先支持参加学术技术交流活动,表现优秀的优先推荐为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选。
(三)四方台区
住房政策
招录到四方台区直单位的定向选调生,均可享受每人每月500元的住房补贴。
(四)宝山区
住房政策
招录到宝山区直单位的定向选调生,为其提供政府公租房。
(五)集贤县
1.住房政策
招录到集贤县直单位的定向选调生,到集贤县工作之日起,连续3年发放租房补贴,每人每月800元;
2.购房补贴政策
招录到集贤县直单位的定向选调生,在集贤县购房的,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3万元。
(六)友谊县
1.住房政策
招录到友谊县直单位的定向选调生,在工作期内,免费为其提供公租房;
2.其他政策
招录到友谊县直单位的定向选调生,配偶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有意愿一同来当地就业的,原则上进行对口同级别安置。
四、其他
报名时间为10月31日8:30至11月15日17:30。详情登录“黑龙江省选调生工作网(http://gongxuan.ljxfw.gov.cn)
原文网址在这里,长按可复制哦~
https://t.fenbi.com/s/006sAj
附件: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