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人1个岗位
武汉光谷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是东湖高新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现为光谷科创金融“伙伴”工程运营机构,为推动相关工作,拟以购买服务方式由武汉光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招聘政策性金融项目工作人员,负责“伙伴贷”项目担保、认股权登记托管、风险补偿申报及贷后跟踪等工作。本岗位录用人员将与武汉光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由该公司负责工资发放及五险一金缴纳。
一、招聘岗位
政策性金融项目项目经理5人。
二、招聘条件
(一)岗位条件
1、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金融或经管大类相关专业,具备2年以上金融行业或大客户销售工作经历;
2、学习能力强,“双一流”、985、211院校毕业优先,硕士及以上学历者优先;
3、能接受有阶段性业绩达标考核要求,抗压能力强;
4、具备业务拓展能力,能独立挖掘潜在客户、维护渠道关系并完成落地转化;
5、有银行对公客户经理、担保项目经理或科技企业知识产权运营工作经验背景者优先。
(二)基本任职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治安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经济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读学生;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岗位职责
须接受公司“日盘点、周复盘、月排名”的管理机制,按时保质提交拜访记录、商机台账及拓展分析报告,对阶段性业绩未达标部分能够接受复盘质询与改进指令;能够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积极推动工作进展。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开拓并维护与政府部门、高校科研院所、孵化器、行业协会等关键渠道的合作关系;
(二)积极宣传推广公司的业务与产品,通过渠道资源发掘和引入优质企业客户;
(三)负责企业信息库的规划、建设与动态维护,确保企业信息的准确性与时效性。
(四)负责企业入库的初审与形式审查,核查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合规性;
(五)为入库企业提供专业的咨询解答服务,协助企业完善申报材料;
(六)定期对入库企业进行回访,收集反馈意见,跟踪企业发展动态,提供持续性培育支持;
(七)负责各类会议、活动的组织、安排与现场协调工作;
(八)负责撰写相关的公文、报告等综合性材料;
(九)协助完成公司内部业务流程的制定与优化工作;
(十)高效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四、薪酬福利
税前综合月薪资8000~10000元,入职即缴纳五险一金,法定节假日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并提供带薪年假、年度体检等完备的福利保障。
五、工作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都市圈资本市场服务基地
六、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请应聘人员于即日起至2025年11月10日期间,按照要求将个人简历发送至指定邮箱;
指定邮箱:yu.jiang@ovc-talent.com,邮件标题按照顺序:姓名+手机号+报考岗位。
(二)简历初筛
按照招聘公告的招聘岗位条件和应聘者个人简历情况进行初步筛选,择优筛选进入后续环节。招聘有关信息将通过短信、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招聘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确保填报的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半结构化方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资格审查、体检与聘用
拟录用人员须线上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并前往三甲医院或大型连锁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如本次入围的拟录用人员中出现本人放弃、无法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含一次复查)不合格或者不按规定项目体检等情况,不予聘用。
凡经录用,办理入职手续,与武汉光谷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七、取消录用的情形
若有下列情形并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该报考人员的录用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一)报考人员不能及时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劳动(聘用)合同的,取消录用资格,不予办理入职手续;
(二)报考人员不如实、准确、完整提供相关信息,或者故意提供虚假信息,影响录用结果的;
(三)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五)违反相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公告以@光谷人网发布为准。
(二)聘用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
(三)应聘者须诚实守信,凡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录用后设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留用;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
(六)咨询电话:027-65524057。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