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1个岗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我市人才聚集,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为宜昌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我委所属事业单位拟赴重庆大学开展人才引进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计划数共2人,涉及1个事业单位,共1个岗位,具体岗位详见附表《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招才兴业”人才引进公开招聘岗位表·重庆大学站》(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具体条件
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其中岗位的年龄条件均以2026年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应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2025届、2026届毕业生为国内、国(境)外高校2025年1月1日到2026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的毕业生。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各类在校定向生、委培生。
3.宜昌市(含县市区)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宜昌市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在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存在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共青团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包括监委调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2025年10月27日9:00至2025年10月31日18:00,考生通过宜昌人事考试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25年10月31日18:00)时报名平台关闭。报名平台网址:https://ycrsks.sanxiacloud.com。
(二)现场报名咨询时间和地点:10月31日9:00-11:30在重庆大学沙坪坝校区(A校园)主教学楼一楼招聘大厅设置现场报名咨询展台,考生可在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线上报名。
三、资格审查
(一)招聘单位相关负责人在后台实时进行资格初审,线上报名初审通过考生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结果现场告知,资格复审通过的发放面试通知书,按要求参加考试。报名考生可于10月31日9:00-11:30到重庆大学沙坪坝校区(A校园)主教学楼一楼招聘大厅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也可于11月1日9:00-11:30到重庆大学沙坪坝校区(A校园)第八教学楼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位置请看现场指引,地点若发生变化另行通知)。
所有考生请提前了解学校进校规则,按要求办理进校手续,按时到达复审现场。
(二)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
1.个人简历;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张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持院校有效证明、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硕士研究生需同时提供前置学历学位证;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三)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名称和代码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须在报名时提供经有效认证的课程成绩单,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四)其他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名时填写的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国外、境外留学人员为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及职业资格证书必须与报名条件一致。报名时填写的联系方式须真实准确,在报考期内不得变更并保持畅通。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有劳动或人事关系的,与其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资格复审时主动书面报告。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未主动报告有关关系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由我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一)面试。11月2日开始,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地点设在重庆大学,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综合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相应的业务能力。面试采取百分制,去掉考官评分中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平均值为考生面试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其中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对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及时在宜昌市发改委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二)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面试方式及时间、地点的,于面试前电话通知,并在官方网站发布通知公告。
五、签约拟聘
(一)签约。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末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组织成绩相同考生加试。招聘单位与拟进入体检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确定进入体检。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和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宜昌市发改委官方网站进行公示。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无正当理由未按通知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三)考察。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如考生自愿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招聘单位研究后确定是否从参加该岗位考试人员中递补,可以递补也可以不递补。进行递补的,按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并及时公示。
六、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等情况,按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对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引进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手续。暂未毕业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办理聘用等手续。对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研究,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从参加该岗位考试并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以不递补。
被聘用人员报到时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有关政策确定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符合相关人才政策享受条件的,享受相关待遇。
七、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