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9人1个岗位
报名详情
一、招聘岗位
战斗员岗位(9人):从事一线灭火救援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二、报名方式
(一)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及网络报名方式,可到当阳市消防救援大队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箱投递报名表。
报名及咨询时间为即日起至2025年10月23日,8:30-12:00,14:00-17:30。现场咨询、报名邮箱及报名地点详见下图:
(二)报名要求:携带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征信查询记录、无犯罪证明(户籍所在派出所开具)、退伍证、学历证书和相关技能证书等原件及上述材料的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蓝底免冠彩照2张。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三)自愿从事消防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四)身心健康,无纹身,体能及体型(BMI)达标,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体检标准;
(五)报考战斗员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有部队及消防服役经历或大学本科学历的可放宽至35周岁。
四、工资福利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按不同岗位实行等级工资制度。工资随岗位变化,初入职人员根据个人工作年限、现实表现等予以分级定档,确定相应薪资待遇,政府专职消防员月薪资5000元起(税前工资,含五险一金),并随工作年限、岗位等级调整和财政保障能力等动态调整;
(二)每年年底根据考评情况发放奖励工资4000元-6000元;
(三)工作单位为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和服装;
(四)担任班长、副班长、副队长、站长等管理职务的每月发放200元-2000元职务津贴;
(五)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发放合同约定工资的80%。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工资为等级工资和岗位工资两项之和,试用期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工作时间、地点
政府专职消防员完成岗前培训任务并通过考核后,返回至当阳市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救援站直接投入执勤战备工作。
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时执行24小时驻勤制,岗前培训期间实行培训6天休息1天的制度,培训合格分配后实行工作5天休息2天的工休制度。(具体根据当阳市消防救援大队相关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