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7人7个岗位
根据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展需要,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医疗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自愿报名、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岗位计划
(一)招聘对象: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
(二)招聘岗位计划:共7人,详见附件《2025年吴家山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同制医疗专技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原则在18周岁以上,医疗岗需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至2006年12月期间出生);医技岗、护理岗需在30周岁及以下(1994年1月至2006年12月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3.正在处分期间(影响期)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非应届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7.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9:00至2025年10月14日17:00,超过报名时间,不再接受报名。具体受理时段:工作日的9:00-12:00,15:00-17:00。应聘人员将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以复印件形式现场提交至吴家山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区)行政办公室,或将以上资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以“吴家山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名字+手机号码”命名发送至邮箱(wjs1234560822@163.com)。
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一般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通知应聘人员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名或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五、考试内容、方法及流程
考试分为面试、实操考核、体检和考察。面试考务、考生通知、体检等工作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组织实施。
(一)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成功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原则上进行岗位核减或取消。属于中心急需紧缺的岗位,经中心党政联席会并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降低面试比例至1:1。报名人员接收到面试通知后按照相关要求参加面试。
(二)实操考核。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面试入围比例(1:2)确定,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列入实操考核人员名单。经同意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按1:1确定实操考核比例。进入实操考核环节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若未按照规定时间报到或自愿放弃,按面试总成绩且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实操考核环节人员根据报考岗位到相应科室进行2周实操,结束后由实操科室及医务科、护理部不少于3人对其进行考核,如遇有亲属关系、利害关系或其他情形需回避,考核由中心办公室监督流程公正性。实操考核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和考察。考试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面试成绩占40%,实操考核成绩占60%。同一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进行排名。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
体检工作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组织实施。入围体检人员在三级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明确公务员体检中肝脏系列化标准的请示答复函》(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文件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进行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组织在三级综合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过程未完成、体检(含复查)结论未确定前,未经招聘单位允许,考生不能与体检医院或体检医生私自联系。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由考生签订承诺书,先行办理聘用手续,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若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工作由吴家山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实施。通知考生提供考察所需材料,包括个人自传(1000字左右)、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考察表上应有2人以上签署,提出明确的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意见。对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可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完成体检和考察后,按照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吴家山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事组将拟聘人员名单上报中心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后公示最终录取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因拟聘人员放弃或因公示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经查实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吴家山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属吴家山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自聘性质,与中心签订劳动合同。拟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当提供依法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劳动(聘用)合同的书面证明、辞职批复等,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取消拟聘资格,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管理
聘用制医疗卫生专技人员薪酬待遇按照《吴家山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自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执行。聘用制工作人员在工作期内,按本区城镇企业参保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有关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中:单位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此次招聘的聘用制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享受基本工资。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聘用至相应岗位;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期限为1年,除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1年(含试用期)。首次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劳动合同履行、现实表现、工作业绩等情况,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订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对个人提交的资料负全责,若有作假,一旦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或解聘;
(二)招聘全过程在吴家山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
(三)招聘公告发布后,原则上不得更改招聘条件;
(四)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应及时主动告知招聘单位,避免错失聘用机会;
(五)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吴家山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事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