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黄冈市数字发展研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招聘1名工作人员。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
(二)岗位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2.具有五年以上互联网、大数据或通信行业工作经历;
3.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对外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
4.年龄45周岁以下(198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人员;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罚对象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人事关系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本次招聘信息在黄冈市数字发展研究中心微信公众号及黄冈人事考试网同步发布。
(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于2025年10月13日9:00至2025年10月17日17:00在黄冈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下载填写《黄冈市数字发展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时间为5个工作日。
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按照资格条件,对报名者个人信息、有关资料进行审查,确定考试人员名单。
四、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符合报考条件,且具备十年以上国企、央企互联网、大数据或通信行业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笔试、面试均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专业相关知识为考试内容。对参加笔试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带入下一环节。最终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品德、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对考生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在黄冈市数字发展研究中心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其他事项
公示无异议,由用人单位办理正式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受聘人员合同期间不得从事其他任何相关兼职工作,不得提前解约。受聘人员的各项考核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间,受聘人员的“五险一金”由用人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负责缴纳。
为确保本次聘用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聘用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13-8673102(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解释权属黄冈市数字发展研究中心。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黄冈市数字发展研究中心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