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2人1个岗位
【学校介绍】
长江之滨,九省通衢,武汉育才寄宿实验小学坐落在江城武汉市的核心区域,创建于1998年,历经近30年的育才历程,惟楚有材,于斯为盛。学校是江岸区唯一的一所民办小学,是中心城区规模最大、办学时间最长的寄宿制小学,现有两个校区(天马校区、融玺校区),占地面积近40亩,建筑面积达4万多平方米。秉承小班化、寄宿制办学优势,76个教学班,2116名学生,配备资深专任教师200余人,其中正高级教师1人,副高级教师2人,特级教师2人,外籍教师10余人,博士、硕士学历教师20余人。育才品牌学校总校长引领,专家治校;全国名师指导,各级专家驻校,中外教师融合,助力学生多元发展。
以“助力最佳发展,成就美好未来”为核心理念,学校打造“BEST教育”,发现天生不同,成就与众不同,着力培养才华出众(Brilliant)、见识渊博(Erudite)、情感真诚(Sincere)、兼容并包(Tolerant)的终身学习型人才。通过构建优品课程体系,形成了“同步国际理解教育”、“专享艺术人文教育”、“乐习体教融合教育”、“智启科技创新教育”四大办学特色。在艺术、体育、科技、文化课程等方面均取得了丰硕的教育教学成果。学校是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副理事长单位,中央教科所授牌的“全国双语学习实验学校”,全国特色教育百强学校、全国素质教育先进示范校,湖北省体教融合专委会副主任单位,中国音乐家协会认定的艺术考级指定单位,IENA国际发明展创新发明金牌学校,国际文凭组织官方认证IB候选校。
因学校发展需要,武汉育才寄宿实验小学现面向社会招聘小学优秀教师。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小学英语教师2名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国内外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对口;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院校毕业优先;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为人诚实正直,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师德高尚,团队协作能力强,教育理念先进;
3、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身体健康,服从安排,能胜任班主任工作优先。
(二)任职要求
1、取得与应聘学科相对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2、专业能力优异,综合素养好,学习能力强;教学基本功扎实,会使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相关教学和操作;
3、具有1年以上国外留学或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优先;
4、英语老师需具备良好的外语水平,具有英语专业四级、八级证书;雅思、托福成绩良好者优先;
三、招聘对象及待遇
①名师、骨干教师(年薪12~20万)
全国优秀教师、省特级教师、省名师、省骨干教师、市区学科带头人
②资深优秀教师(年薪10~15万)
·获得省、市、区级教育教学类竞赛奖项或综合荣誉
·省级示范校5年以上工作经历,省、市、区优秀教育工作者
·担任过年级组长、教研组长
③优秀青年教师(8~12万)
·具有省级示范校校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类竞赛奖项或综合荣誉
·教龄3—8年
四、薪酬福利
1、结构化薪酬体系,遵从优劳优酬、多劳多得的薪酬原则;
2、专家驻校培训团队,完善的培训体系及广阔的晋升空间;
3、保障教师享有职称评定、评优评先机会;
4、享有带薪寒暑假,节日礼品或礼金、各类补贴;每年发放教育教学评优奖励及丰厚的年终奖金;
5、资优教师享有学校提供租房、购房补贴;
6、子女入读本校及集团幼儿园学费享优惠(须本校工作三年及
以上);
7、提供工作餐及专业健身房等福利。
五、应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在线报名:请应聘人员于即日起至2025年10月8日中午12:00期间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www.whzsrc.com),点击“招聘公告”页面,选择相应公告,提交应聘申请(点击“立即申请职位”,按照要求完整填写个人简历),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以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荣誉证书及业绩材料;报名时所提交信息务必真实,否则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
学校将根据岗位任职要求,对应聘者的简历进行筛选,符合条件的人员将通知面谈,并对相关资料原件进行审核。通过初审的人员进入下一轮考核。
(三)面试考核
学校将邀请教育教学专家,对通过初审的人员进行面谈、笔试及试教考核。考核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招聘有关信息将通过短信、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招聘各环节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确保填报的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录取聘用
考核合格者予以录用,入职前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并统一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如出现本人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者不按规定项目体检等情况,不予聘用。
六、联系方式
1.学校咨询电话:027-82605182樊老师、武汉掌上人才咨询电话:027-83889533王老师;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应聘者须诚实守信,凡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