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3人4个岗位
根据《湖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429号)和《关于印发<湖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鄂公通〔2024〕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通山县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3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计划招聘辅警33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5年通山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5)十八周岁以上、三十周岁以下(即1994年9月10日至2007年9月10日期间出生),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可放宽到四十周岁以下(1984年9月10日后出生)。
(6)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可放宽到高中(中专)以上学历(正式聘用后三年内必须拿到大专以上文凭,否则不再续聘)。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在职公安民警配偶、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本公告发布前已经以劳务派遣方式聘用到本局上班的在职人员;
(6)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规违纪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本局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原则上不得被招聘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工作。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
2025年9月10日前通过云上通山、通山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公告。
2.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每位考生只可填报一个岗位。
线上报名时间:2025年9月15日上午8:30开始,2025年9月19日下午17:30截止。报名人员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s://zpks.hbhr.com.cn/nindex/?ecode=QagKsuDB)
报考人员上传如下材料:①填写完整的《2025年度通山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附件2)、粘贴彩色照片的扫描件;②本人有效身份证的扫描件;③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扫描件;④下载打印并本人签字的《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⑤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提供相应的证件或证明的扫描件。
工作人员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线上资格审查结果。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查的,由应聘者承担相应后果。
3.网上缴费
按照(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须通过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s://zpks.hbhr.com.cn/nindex/?ecode=QagKsuDB),缴纳考试费用50元。
缴费确认时间:2025年9月20日8:30至2025年9月23日17:30,报考人员缴费确认。缴费成功即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自行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系统”下载保存并打印准考证。为防止因报名系统拥堵造成超时无法报名,请各位考生尽量提早报名。另外准考证和身份证作为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入场凭证,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5年9月24日8:30至2025年9月26日17:30。
5.组织笔试
笔试时间:2025年9月27日上午09:00-11:00。
笔试总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不低于6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基础政治理论、《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湖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等法律知识、社会常识和公文知识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1)烈士的配偶、子女;(2)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配偶、子女;(3)退役军人;(4)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5)本公告发布前已经以劳务派遣方式聘用到本局上班6个月以上的在职人员(2025年3月20日前上班)。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6.资格复审
通过云上通山、通山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笔试分数,并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人员名单。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是指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若末位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同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提交以下资料:①填写完整的《2025年度通山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原件;②本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③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原件及复印件;④本人签字的《诚信报考承诺书》原件;⑤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提供相应的证件或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样”并由本人签名。
没有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可实行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专班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7.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不低于60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1:3的比例,也正常进行面试,但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后续环节。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8.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见附件4)执行,具体科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800米(女)跑和纵跳摸高三项。考生应当根据个人身体状况自愿参加体能测试,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的,视为主动放弃测试。体能测试采用达标制,勤务辅警体能测试须三项全部合格,文职辅警三项中任意两项合格视为通过体能测试。
9.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依次按本公告优先招聘人员条件符合情形、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建立辅警后备人选库:按照本规定的考核标准,通过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但未能进入体检程序的应聘人员,可以纳入辅警后备人选库。当出现岗位空缺,一年内可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按照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程序对空缺岗位进行补充。
10.组织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该岗位入围体检名单。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见附件5)。体检环节安排涉毒检测,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需通过心理素质测试。
入围体检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体检环节考生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空缺的,可以按照同一岗位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参加体检。
11.政治考察
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出具考察结论。
因考察环节考生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空缺的,可以按照同一岗位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进行考察;也可根据岗位需求和招聘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或核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12.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能测试、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安局党委会研究同意后,通过云上通山、通山公安微信公众号等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依法建立劳动关系。
四、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满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及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2.对公示发现问题不予聘用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缺额的,以及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期间聘用人员辞职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委会研究,可从辅警后备人选库进行补充聘用,补充聘用人员需体检和考察均为合格。
3.聘用人员按《湖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实行管理。辅警日常管理由所在用人单位负责,公安局辅警管理部门协同管理,与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
4.工资福利按照《通山县公安局关于辅警工资层级化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执行,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工会会员福利,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考务工作委托县人事考试院组织实施。县公安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正常运转和经费保障等,确保圆满完成招聘工作任务。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此次招聘的公告、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公告或名单均通过云上通山、通山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并保持手机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本公告由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王女士18770559032
吴女士1899582781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25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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