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人3个岗位
一、学院简介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拥有百年历史,前身可追溯到中华大学于1922年设立的教育哲学系及华中大学于1924年成立的教育学系。学院设有三系五所三中心,分别为教育学系、学前教育系、特殊教育系,课程与教学研究所、教育史与比较教育研究所、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所、高等教育研究所、教师教育研究所,融合教育中心、早期教育中心、家庭教育中心。学院高度重视科学研究、平台建设与学科发展,滋育贤才。主体教育、深度教学、制度德育、学习中心教学、教育史学、教育经济与财政、教育政策与治理、乡村教育、教师教育等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享誉全国、影响深远。主办《教育研究与实验》和《教育与经济》两种全国中文教育类核心期刊。2022年教育学科入选国家一流学科,学院党委入选“全国党建工作标杆院系”。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招聘岗位:科研助理。
2.招聘人数:3名。
3.基本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热爱教育事业;
(2)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敬业精神以及沟通协调能力、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意识;
(3)2025届应届毕业生;专业等条件符合岗位需要;
(4)能够满足工作时长和工作任务要求。
4.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教育学院2025年科研助理招聘岗位信息及要求(附件1)》。
三、用工形式和待遇
1.用工形式:非事业编制非全日制劳务派遣。
2.聘期:聘期根据项目实际需求确定。
3.待遇:薪酬待遇按学校相关政策及项目实际工作内容执行。
四、招聘流程
1.报名
应聘者请于8月8日下午17:00前将应聘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学历证明、英语语言成绩证明、身份证等材料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教育学院科研助理报名材料,附件命名格式为:***(姓名)报名材料.zip。)
2.资格审核与考核
审查应聘人员材料,符合条件者进入考核环节,具体时间另行邮件通知。
进入考核环节的应聘人员需在参加考核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进行资格复核。
3.公示与录用
通过考核者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办理上岗手续。
五、相关说明
1.报名人员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2.学院及项目团队将会根据个人工作表现,对聘用人员进行评价考核。
3.未尽事宜请向我院相关联系人咨询。
联系人:覃老师
电话:027—67868260;18986244990
邮箱:1254706827@qq.com
审读人:陈雪玲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