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解决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结合用人单位工作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需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业务经办档案整理3人
二、招聘对象:
1、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2、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3、失地农民;
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5、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成员;
6、建档立卡脱贫人员;
7、残疾人;
8、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9、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要求
1、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
2、政治表现良好,品行端正,为人正派;
3、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不良记录;
4、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已实现稳定就业的;
2、正在享受就业创业政策待遇的;
3、登记注册工商信息或在单位缴纳社保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期或者未满影响期的;
6、构成回避关系的;
7、公职人员;
8、其他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要求的。
四、岗位期限
聘期3年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31日-8月4日(3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云梦县便民服务中心4号楼一楼
3、报名资料: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申请的方式进行。报名材料:个人简历一份,本人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二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大专以上学历报名人员需提供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取线下审核的方式进行;
5、录用方式:用人单位集体研究确认拟录用上岗人员名单。
(二)公示与聘用
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复审,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
六、相关待遇
1、聘用人员待遇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
2、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报县公共就业和服务中心备案。本次招聘聘用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七、人员管理
1、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和公益性岗位人员政策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履行用工主体责任,负责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
2、对在岗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无故旷工连续15天的、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用人单位可终止聘用合同。
3、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八、纪律要求
1、加强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监督管理,对安置非就业困难人员、虚报冒领骗取补贴、“吃空饷”等违法违规情形,严肃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2、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接受社会监督。
3、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报名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本次报名只对本次招聘有效。
联系人:胡卓
咨询电话:0712-4338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