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3人1个岗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推动建立长江流域渔政协助巡护队伍的意见》(农办长渔﹝2020﹞7号)、《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动建立长江流域渔政协助巡护队伍的实施意见》(鄂农发﹝2021﹞6号),拟招聘渔政协助巡护员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男性,年龄18-55周岁(1970年8月1日后出生);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不良记录和不良嗜好;
3.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会使用智能手机软件,经过培训后会使用协助巡护的记录工具,会游泳。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到过治安管理处罚的,或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法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或有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长期外出,难以履行工作职责的;
4.有非法捕捞记录,受过相关部门处罚的;
5.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不能胜任巡护工作的;
6.按照法律法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名下有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等营业执照,非法人、股东身份且以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
二、岗位职责
(一)协助市农业农村局及其所属的渔政执法监督管理机构开展执法巡查、保护巡护、法规宣传等工作;
(二)及时发现、报告和制止各种非法捕捞及其他破坏水生生物和渔业水域生态的违法行为;
(三)在执法人员带领下,协助对非法捕捞案件现场进行证据收集和临时处置,对涉案人员进行初步问询检查;
(四)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聘用期限
渔政协助巡护队员服务期限为12个月(聘用之月起计算),其中试用期1个月,实行一年一聘,招聘人员待遇按现有渔政协助巡护员标准发放。招聘人员由单位统一购买意外保险,由市农业农村局统一管理。
四、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5年7月23日至25日,上午9:00至11:30至17:00。
(二)报名地点:仙桃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渔政大队(206室);联系人:周艳华;联系电话:15827938668。
(三)报名时填写《仙桃市渔政协助巡护员报名信息表》;提供下列资料: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退伍军人)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四)资格审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初审工作由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专班负责,初审合格后报市人社部门复核。
五、体检
入围人员由市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
六、本公告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