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0人10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我校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10名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0年,是新中国首批军工院校。学校由湖北省人民政府主办,是教育部首批设立的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学校地处武汉市中心城区二环之内,南濒月湖,北临汉水,风景秀美,交通便利。建校75年来,学院始终秉承“为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而奋斗”宗旨,坚持“兴船报国育英才”特色发展之路,先后成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职院校、国家“双高计划”学校建设单位。目前,学院正在积极努力创建职业教育本科学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27日止(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指定邮箱:rsc@mail.wspc.edu.cn。联系人:杨老师,联系方式:027-84803730。
(二)报名有关要求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专项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简历;
(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或应届毕业生证明;
(5)社会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7)获奖证书及相关资质证等材料的扫描件(注:应聘岗位要求政治面貌是中共党员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科研成果、论文论著原件的扫描件;
(9)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登记照。
将上述材料打包,并在邮件主题注明“2025年专项公开招聘”字样及“岗位名称”(如:2025年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1),发至网上报名指定邮箱rsc@mail.wspc.edu.cn。报名结果以收到工作人员邮件回复为准。学院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条件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如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专业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毕业证、学位证,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名所需其他相关证件资料,应于202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各类证件资料取得时间经招聘单位同意,可以适当延长。对到期或超过单位批准延长期限,未能取得相应证件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考核
(一)笔试
笔试考核内容为教师岗位应该具备的综合知识和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笔试时长为90分钟(闭卷),满分100分。
1.笔试后根据考试难易程度、岗位要求等划定成绩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笔试成绩在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力资源专栏(http://rl.wspc.edu.cn/)进行发布。笔试时间地点由学院人事处另行通知。
(二)面试
根据《岗位表》中规定的1:4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
1.专任教师岗、实训教师3岗、实训教师5岗和实训教师6岗
面试采取试讲、综合素质考察的方式。试讲和综合素质考察均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分别占面试成绩的60%和40%。
(1)试讲
试讲采取模拟教学方式进行(无学生),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试讲的具体内容由学院根据应聘人员的应聘岗位确定,由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组从教学内容、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基本素养、综合评价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评价。
(2)综合素质考察
综合素质考察由应聘人员抽选测试内容,并回答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组提问,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本人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对教育事业的认识态度以及对学院的了解程度进行综合考察。
2.实训教师1岗、实训教师2岗和实训教师4岗
面试采取试讲、实践操作考察的方式。试讲和实践操作考察均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分别占面试成绩的40%和60%。
(1)试讲
试讲采取模拟教学方式进行(无学生),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试讲的具体内容由学院根据应聘人员的应聘岗位确定,由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组从教学内容、教学目标、教学方法、教学基本素养、综合评价等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评价。
(2)实践操作考察
实践操作考察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实践操作考察的具体内容由学院根据应聘人员的应聘岗位确定。
(三)总成绩计算
需笔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免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应聘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面试环节中试讲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当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大于1:1时,面试总成绩合格线为75分;当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小于或等于1:1时,面试总成绩合格线为80分。低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时间和地点由学院人事处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由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七、公示及备案
(一)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力资源专栏(http://rl.wspc.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调查核实。
(三)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省委组织部或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
(四)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八、聘用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网站和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力资源专栏(http://rl.wspc.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力资源专栏(http://rl.wspc.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情况、相关通知、录取情况、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4803730(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27-84803850(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