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8人9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我校拟专项公开招聘1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附件1: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主办,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优质高等职业院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17日17:00止。
2.报名方式:统一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登录附件1: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hr.wru.edu.cn:3207),注册账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简历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附件后提交报名信息,联系电话:027-51159339。
附件1: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为本次招聘全过程的报名、信息查询平台,网上报名审核结果将通过系统消息进行推送,考生需及时登录关注相关消息通知。网上报名审核结果以系统消息反馈为准,未收到系统消息反馈的、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内按照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附件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二)资格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它以此类推。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7月31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以及报名所需其他相关证件资料,应于202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对到期未能取得的,取消资格。
2.资格复审所需材料为本人有效身份证、各学习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工作经历等(具体以资格复审公告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3.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岗位表中规定的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考试考核。
五、考试考核
(一)笔试
1.笔试对象:所有岗位均需笔试。
2.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与地点安排通过附件1: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事处专栏、附件1: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进行发布。
3.笔试科目及形式:笔试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与能力,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在附件1: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事处专栏(http://rsc.wru.edu.cn/)进行发布。
4.笔试成绩应用: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面试入围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按规定比例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末位并列考生均入围面试。
(二)面试考核
面试由业务技能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构成。面试考核各环节分值满分均为100分,现场评分、报分,考生确认签字。
面试考核方式、时间和地点安排通过附件1: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事处专栏及附件1: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进行发布。
1.业务技能考核
(1)实验实训教师岗位业务技能考核
应聘实验实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参加课堂试讲与实践操作技能考核,采取模拟教学方式进行(无学生),主要测试考生的课堂教学、实践操作和设备故障排查等方面的能力。
(2)辅导员岗位和行政干事岗位业务技能考核
根据相应岗位的业务技能要求,重点考核考生掌握应知应会知识的水平和熟练程度,根据岗位要求采取业务答辩等方式进行。
2.综合素质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情操、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对教育事业的认识态度以及对高等职业教育的了解程度进行综合评分,采取百分制计分。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中业务技能考核占面试成绩的50%,综合素质考核占面试成绩的50%)。
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实行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为1:1的岗位,总成绩达到80分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其他岗位,总成绩达到60分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得分高的考生居前。
六、体检、考察
(一)根据招聘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心理测试、体检、考察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体检、心理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由学校相关单位(部门)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四)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则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未达到80分者,不递补。递补岗位情况通过学校网站进行公布。
七、公示及备案
(一)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附件1: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事处专栏(http://rsc.wru.edu.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附件1: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调查核实。
(三)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
(四)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八、聘用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和附件1: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事处专栏(http://rsc.wru.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附件1: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事处专栏(http://rsc.wru.edu.cn/)、附件1: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hr.wru.edu.cn:3207)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结果、笔试面试公告、体检公告、拟聘用名单公示等公告及公示发布平台。
政策咨询电话:027-51159339027-51168507(附件1: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监督举报电话:027-51168650(附件1: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
监督举报邮箱:whtyjcc@wr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