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1人1个岗位
为满足我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名劳务聘用制(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人岗相适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年龄要求 | 学历 | 学位 | 专业要求 | 其他条件 |
财务管理岗 | 1 | 30周岁及以下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会计学、财务管理 |
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均为会计学或财务管理专业。 具有初级及以上会计职称资格,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1门及以上。 |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熟悉国家财经法规和会计准则,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公文写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工作认真细致,责任心强;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湖北省教育评估院)(http://www.hbies.cn/)网站为本次招聘公告、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30日17:00。
2.报名方式: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指定邮箱:hbsjkyzp@163.com。
3.报名所需材料:
(1)《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湖北省教育评估院)2025年劳务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3)就读大学以来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扫描件;国内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
(5)注册会计师考试通过有关证明;
(6)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
上述材料按顺序制作一份电子文档,文件名为“2025年财务管理岗报名+姓名”,发至网上报名指定邮箱。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贯穿此次招聘全过程。考生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2.相关时间节点。年龄条件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须于资格审查前取得。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25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或学位证书。
五、考试
(一)资格审查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过10人的,对考生组织笔试。笔试主要测查岗位相关知识及综合应用能力,实行百分制。根据笔试成绩排序,取成绩前3名考生入围面试,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为10人及以下的,报考人员全部入围面试。
(二)面试主要考察岗位适应性和胜任力等,实行百分制。面试环节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参加面试人数不足3人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5分,达到合格线的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若组织考生进行笔试,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生总成绩;若考生只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四)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人选。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时,以面试成绩(或面试专业试题成绩)高者排名靠前。
体检与考察由我院统一组织,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体检费自理。体检合格的,由我院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经院党委研究决定,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湖北省教育评估院)(http://www.hbies.cn/)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八、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为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拟聘人员按我院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我院与其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薪酬待遇参照我院同类型岗位执行,同时享受我院工会福利待遇。
九、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由我院组织实施,接受纪检部门及社会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27-87325796,027-87325772。
监督举报电话:027-87325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