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14号)及《安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拟在全区范围内选聘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及设立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
(一)聘任对象
拟聘任10名左右。选聘对象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法律工作者、新闻媒体工作者、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党政机关人员等社会各界人士(行政执法人员不得聘任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
(二)工作职责
1.关注本区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情况,对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及时向区司法局反映社会各界对本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参加区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专项监督等活动。
4.履行其他行政执法监督职责。
(三)聘任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法治意识、监督意识。
2.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对应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熟悉并热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3.熟悉琅琊社情民意,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善于听取和反映各方面的意见,能客观公正地开展行政执法监督。
4.无刑事处罚、严重失信记录等。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
(一)设立范围
拟设立3个。从我区依法设立的企业、商会、行业协会中选取。
(二)工作职责
1.反映行政执法机关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不规范、不文明、不公正的执法行为。
2.提出改进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应邀参加行政执法监督活动,接受问卷调查,协助收集涉及行政执法的社情民意。
4.其他有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事项。
(三)设立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依法治理、依法经营、诚信守法。
2.具有一定的行业或区域代表性,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有一定了解。
3.自愿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完成联系事项,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4.当前不存在正在公示的失信信息。
5.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聘任程序
(一)报名方式
单位推荐或自愿申报。符合条件拟报名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的,下载填写《琅琊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报名表》(附件1)和《琅琊区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报名表》(附件2)。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至2025年12月7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表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yqfzjs@163.com或纸质材料提交至琅琊区濠河路99号区政府1519室,联系电话:3065548。
(二)资格审查、公示
区司法局将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对报名单位和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拟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三)正式聘任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拟聘人选,组织颁发聘书并向社会公告。被选定为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的单位,需明确一名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系和具体工作事宜。
四、聘任期限
每届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任期3年,聘任期届满未续聘的,自动解聘。有意愿继续从事监督工作的,可以按程序重新申报。聘期内实行动态管理,区司法局根据工作需要及履职情况进行调整。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