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3人3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研队伍建设,改进和提高教学研究、教育科研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我县教育教学发展与质量提升,根据工作需要,和县教育局拟公开选调教研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和数量
初中政治、数学和物理教研员各1名(岗位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不小于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计划数)。
二、选调范围与对象
全县范围内公办中小学校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和任职经历;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报名者须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中级以上职称,在中学本学科教学岗位工作满5年且担任过毕业班教学工作;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民教育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相一致;
4.近5年内在教育教学教研上取得优异成绩。获得县级骨干教师、教坛新星等荣誉称号,或主持过县级及以上课题并结题,或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教研部门组织的教学大奖赛、优质课评比等教学竞赛奖项(县级为一等奖,市级为二等奖及以上)。上述成绩至少具备一项,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前;
5.报名者须经所在学校同意(所在学校以行政、工资关系为依据);
6.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服务期、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方式及程序
本次教研员选调采取自主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选调公告
在和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和县人民政府网站→链接导航→县级部门→和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页,下同)、和县人社局信息公开网(和县人民政府网站→链接导航→县级部门→和县人社局信息公开网页,下同)发布公告。
(二)自主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6日—11月28日。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提交材料:①个人申请(经所在直属学校同意并加盖公章);②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③能体现本人教育教学教研优异成绩的相关材料(教育教学教研获奖的荣誉奖项证书等原件、复印件);④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和县教育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即为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将在和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公布,请主动关注。
(三)考试
选调工作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共同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由无生上课(满分60分,备课时间不超过60分钟,上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口头评课(满分40分,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两部分组成,每位报考人员口头评课前40分钟开始观看对应学段学科录像课。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主动关注和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
考试按实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确定,考试人选设开考比例为不低于1:2(开考比例超过1:5的,增加笔试环节,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教育法规、学科解题和命题能力,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5进入面试环节)。考试成绩合格线为80分,在考试成绩合格线以上,按选调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考试成绩并列的,将依据具体条件第四条规定的荣誉称号、教学竞赛奖层级的顺序来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考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选调计划;因弃权造成的空缺,在合格分数线上按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察
和县教育局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的考察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
拟录用人员公示前,对取消、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以从同一岗位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录用
根据应试人员考试、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县教育局、县人社局信息公开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拟录用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聘用等相关手续。
五、其他
1.应试人员在选调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调的,责任自负。
2.选调工作相关通知、信息在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及时发布,请主动关注。
3.其他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情况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555-5312256(和县教育局师资股)
0555-5330112(和县人社局事业股)
监督电话:0555-5313612(和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
注: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