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我公司受无为乡投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代招聘购买服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购买服务人员一名,工作内容由无为乡投新材料有限公司统一安排。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素养。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1月以后出生,放宽年龄以此类推)。
5.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熟练操作计算机基础办公软件。
6.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7.男女不限。
8.服从公司统一安排,配合完成工作任务。
不得报考情形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步骤
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缴费及领取准考证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7日8:00至11月11日17:3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名条件和所报岗位要求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随时取消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3.开考比例: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最低开考比例为2:1;若报名截止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未达到该岗位开考比例,仍正常组织开考,在此情况下,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具备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4.报名方式:线下报名,本人携带“报名材料清单”纸质版,现场填写报名表,由工作人员完成资格审查(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5.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清单:
.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及我国驻外使馆相关证明材料)。
.本人近期免冠同底彩色1寸照片2张。
.所有证书(文件)均须提供原件(查验后退还)及复印件。
6.报名地点:无为市人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无为市滨河南路60号无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东侧一楼)。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等详细信息,将通过电话或短信说明;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岗位匹配度及心理素质等,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公布,满分100分。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与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2.考察:通过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情况,核实报考资格条件及材料真实性;同时依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考察对象若仍为失信被执行人,考察不合格。
3.递补规则: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1.公示: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有严重问题且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管理: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与无为市人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工作内容由无为乡投新材料有限公司安排;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由用工单位退回我公司,我公司与其解除劳务关系,取消聘用。
3.考核与淘汰:合同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按上述程序予以解聘;若聘用期内人员因个人原因解除聘用关系导致岗位空缺,用人单位可在已参加考试的考生中,结合成绩、工作经历及岗位要求择优确定递补对象,按程序完成体检、考察、公示后,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合同;聘用人员在合同履行期间,实行末位淘汰制,无为乡投新材料有限公司将根据年度工作考核结果,对各岗位排名末位且不符合岗位履职要求的人员,按劳务合同约定及相关流程予以淘汰,由我公司与其解除劳务关系。
4.工资待遇: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为60000元/年(包含单位承担的社保费用),按无为乡投新材料有限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五、监督检查
严肃公开招聘纪律,纪检监督部门对招聘过程中违反规定的行为坚决制止和纠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六、有关事宜
1.本《招聘公告》由无为市人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和培训活动。
3.报考人员请提前了解考场交通情况,确保按时到达;未按时参加考试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4.若因资格审查相关问题导致未被录取,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报名须知:认可本公告公平公正性、理解公告内容且无异议的符合条件人员,可自愿报考;不符合或不认可本公告的人员,谢绝报名。
6.咨询电话:0553-6261380(伍经理,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7.监督电话:0553-6125975(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上述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请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因电话不畅导致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无为市人才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