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0人
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369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安徽大学2025年度博士学历层次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专职辅导员20名,纳入学校事业编制,博士学历学位,专业不限。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全面履行学生辅导员的各项工作职责。
(三)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通过安徽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平台(http://101.76.160.113/)网上报名(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或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5日17:00。如应聘人数未足1:3开考比例,将根据实际情况核减招聘计划,以具体通知为准。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实名注册。进入招聘系统后,点击“注册”按钮进入注册界面,填写真实姓名,并以手机号或邮箱号注册应聘账号。
(2)应聘岗位。注册账号成功后,在“招聘岗位”栏目选择相应的辅导员岗位,并点击“我要应聘”,系统将出现“投递岗位成功”提示。
(3)完善信息。应聘者返回招聘系统首页,进入个人账号页面,按要求填写“基本简历”。学习和工作经历有多条记录的,逐项填写。并在系统中上传证明材料,包括: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②学历学位证书(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验证报告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党组织出具的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或预备党员证明),证明应是本人目前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加盖党组织公章,其他组织出具的证明无效;
④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可于现场资格复审时再提供)。
③④材料模版详见附件。
应聘者慎重执行提交等操作,一旦提交成功,个人信息不能更改,不按照要求填报、误填、错填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等导致不能参加考试或影响录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系统提示“操作成功”即表示报名成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网络预审和现场集中审查相结合的方式,由学校专职辅导员招聘工作组统一组织实施。没有接到面试通知的应聘者,不逐一回复。
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者应提供《安徽大学辅导员公开招聘报名表》(通过“招聘平台”打印并签名)和有关证明材料。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即取消考试资格。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三)考试考核
考核包括心理测试和面试环节。时间、地点及具体实施方案将在安徽大学人事处网页另行通知。
心理测试运用标准化量表机试,测试结果作为面试参考,不计入总成绩、不对外公布。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
考核工作采取面试考察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基础知识、研究水平和潜能、处理与解决问题等能力以及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所必备的核心能力。
考核顺序现场抽取。辅导员招聘工作组按照有关规定成立专业测试考官组,考官组成员不少于7人,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一半。
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进入后续环节。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最终成绩,面试成绩相同者由面试专家现场决定排序。根据最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与考察
按应聘者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环节对象。
考察工作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政审材料。对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五)公示、审议
体检、考察结束后,依据招聘公告规定和体检、考察结果,学校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安徽大学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施聘用管理,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转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录用人员必须服从学校安排,录用后由学校统一分配至二级单位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
五、有关事项
(—)本次专职辅导员选聘工作按人事考试有关政策执行,实行保密、回避等规定。学校成立由人事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党委组织部组成的2025年博士学历层次专职辅导员招聘工作组,负责组织开展,纪委办公室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51-63861581(纪委办公室)。
(二)请应聘者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简历,以应聘者最终学历作为认定标准,对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最终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海外学历教育部认证等材料,并在接学校录用通知后15日内来校报到工作,否则不予聘用。有聘用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入校报到时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安徽大学专职辅导员招聘工作组所有。
招聘咨询电话:人事处联系人:宋老师,联系电话:0551-63861227;党委学生工作部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551-63861054。
特此公告。
附件1中共党员证明.docx
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docx
安徽大学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