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1个岗位
本公司受服务单位安徽省庐江县人民医院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健康管理中心物业工勤人员,现就公开招聘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要求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五)具备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岗位表中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10月30日(含)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或在读的普通全日制学校学生;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单位辞退、解聘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予刑事处罚的,曾因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名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实达物业有限公司报名(庐江县庐城镇文明中路32号)。
2.报名时间:2025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3.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1寸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
(5)填写好的《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份;
资格审查工作由实达物业有限公司负责。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经复审查实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当场亮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考生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按照全日制学历高的顺序确定。若考生以上条件均相同,则采取面试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由实达物业有限公司统一组织进行,体检项目及要求按照岗位要求进行确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导致缺额的,从所招聘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有效递补。
(四)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银行征信记录》到实达物业有限公司,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资格。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选。聘用人选与实达物业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庐江县人民医院相应工勤岗位工作并服从统一调配,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关权利和责任。首聘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
2.拟聘用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不合格、取消资格或主动放弃导致缺额的,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通过试用期、聘用期内辞职的,根据面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视情况依次递补,递补资格期限至2026年10月31日。
3.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与原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的,必须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
四、待遇标准
工资:3000元/每人/每月(含社保)。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人员为定向招聘的物业工勤岗,从事体检导检工作。
2、招聘工作由实达物业公司和安徽省庐江县人民医院共同组织实施。本公告由实达物业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18297968223